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A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交付使用”,现统一更正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A分标中,项号2“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50℃,质量稳定性±0.1u/48h(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u/48h;”。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1.7.6离子化能量:≥240eV,最大灯丝电流:≥300uA。(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6离子化能量:≥200eV。”。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现统一更正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1.8.8该软件具备指纹图谱相似度计算功能,内置不少于2种算法(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可将质谱数据自动导入,自动、批量计算样品与对照品的相似度结果,快速给出匹配分数。”,现统一更正为:“1.8.8该软件具备图谱相似度计算或比对分析功能。”。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2.2.4指纹图谱相似度智能判读软件1套;”,现统一更正为:“2.2.4图谱相似度软件1套;”。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1.7.6离子化能量:≥240eV,最大灯丝电流:≥300uA。(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6离子化能量:≥200eV。”。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现统一更正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1.8.8该软件具备指纹图谱相似度计算功能,内置不少于2种算法(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可将质谱数据自动导入,自动、批量计算样品与对照品的相似度结果,快速给出匹配分数。”,现统一更正为:“1.8.8该软件具备图谱相似度计算或比对分析功能。”。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2.2.4指纹图谱相似度智能判读软件1套;”,现统一更正为:“2.2.4图谱相似度软件1套;”。
1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D分标中,项号5“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50℃,质量稳定性±0.1u/48h(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u/48h;”。
1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6离子化能量:≥240eV,最大灯丝电流:≥300uA。(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6离子化能量:≥200eV。”。
1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现统一更正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
1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8.8该软件具备指纹图谱相似度计算功能,内置不少于2种算法(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可将质谱数据自动导入,自动、批量计算样品与对照品的相似度结果,快速给出匹配分数。”,现统一更正为:“1.8.8该软件具备图谱相似度计算或比对分析功能。”。
1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2.2.4指纹图谱相似度智能判读软件1套;”,现统一更正为:“2.2.4图谱相似度软件1套;”。
1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第18.1项增加内容为: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第25.3(2)项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略) 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政采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现统一更正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略) 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1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25.3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 (略) 理为:“(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实现数据对接,可直接在线查询)。”,现统一更正为:“(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G分标第2项技术分的(2)功能演示分为:“(3)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的,得2分。”,现统一更正为:“(3)离子化能量:≥200eV,得2分。”。
20.原采购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统一更正为:“2024年12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 2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 (略) (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cn)、广西 (略) 网(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粟云霞;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谢宏声、张翁毓、尤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宏声、张翁毓、尤昊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A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交付使用”,现统一更正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交付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A分标中,项号2“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50℃,质量稳定性±0.1u/48h(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u/48h;”。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1.7.6离子化能量:≥240eV,最大灯丝电流:≥300uA。(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6离子化能量:≥200eV。”。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现统一更正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1.8.8该软件具备指纹图谱相似度计算功能,内置不少于2种算法(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可将质谱数据自动导入,自动、批量计算样品与对照品的相似度结果,快速给出匹配分数。”,现统一更正为:“1.8.8该软件具备图谱相似度计算或比对分析功能。”。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2“气质联用仪-1”技术要求为:“2.2.4指纹图谱相似度智能判读软件1套;”,现统一更正为:“2.2.4图谱相似度软件1套;”。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1.7.6离子化能量:≥240eV,最大灯丝电流:≥300uA。(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6离子化能量:≥200eV。”。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现统一更正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1.8.8该软件具备指纹图谱相似度计算功能,内置不少于2种算法(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可将质谱数据自动导入,自动、批量计算样品与对照品的相似度结果,快速给出匹配分数。”,现统一更正为:“1.8.8该软件具备图谱相似度计算或比对分析功能。”。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C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2”技术要求为:“2.2.4指纹图谱相似度智能判读软件1套;”,现统一更正为:“2.2.4图谱相似度软件1套;”。
1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D分标中,项号5“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50℃,质量稳定性±0.1u/48h(投标时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9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u/48h;”。
1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6离子化能量:≥240eV,最大灯丝电流:≥300uA。(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现统一更正为:“■1.7.6离子化能量:≥200eV。”。
1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现统一更正为:“1.7.7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
1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1.8.8该软件具备指纹图谱相似度计算功能,内置不少于2种算法(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可将质谱数据自动导入,自动、批量计算样品与对照品的相似度结果,快速给出匹配分数。”,现统一更正为:“1.8.8该软件具备图谱相似度计算或比对分析功能。”。
1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G分标中,项号3“气质联用仪”技术要求为:“2.2.4指纹图谱相似度智能判读软件1套;”,现统一更正为:“2.2.4图谱相似度软件1套;”。
1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第18.1项增加内容为: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族大道东支行,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第25.3(2)项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略) 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政采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现统一更正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略) 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1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25.3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 (略) 理为:“(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实现数据对接,可直接在线查询)。”,现统一更正为:“(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G分标第2项技术分的(2)功能演示分为:“(3)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190℃,质量稳定性:≤0.10amu/48小时的,得2分。”,现统一更正为:“(3)离子化能量:≥200eV,得2分。”。
20.原采购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统一更正为:“2024年12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 2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 (略) (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cn)、广西 (略) 网(http://**)。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粟云霞;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谢宏声、张翁毓、尤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宏声、张翁毓、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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