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泉州市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XH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镇污水 (略) 理系统专项规划》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4 10:00:00,更正为:2024-12-1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4 10:00:00,更正为:2024-12-19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商务项:项目团队实力-技术负责人(1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得1.5分; ②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得1.5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不同岗位中不得重复得分,投标人须为不同岗位配备不同人员;若配备人员重复,以最高得分项计,其余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或设计大师证书,且专业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城乡规划、给排水等,得1.5分; ②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得1.5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不同岗位中不得重复得分,投标人须为不同岗位配备不同人员;若配备人员重复,以最高得分项计,其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商务项:排水专业经验“投标人承接过雨污水类技术导则、立法文件、污水工作评估类的经营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承接过雨污水类技术导则、立法文件、污水工作评估类的经营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商务项:业绩“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次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次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
请供应商按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应答。
名称: (略) (略) 技术中心
地址: (略) 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107室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68号华大泰禾 (略) 2栋1416室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曾尹呈
电话:0595-#
(略) (略)
2024年12月0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XH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镇污水 (略) 理系统专项规划》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4 10:00:00,更正为:2024-12-1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4 10:00:00,更正为:2024-12-19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商务项:项目团队实力-技术负责人(1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得1.5分; ②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得1.5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不同岗位中不得重复得分,投标人须为不同岗位配备不同人员;若配备人员重复,以最高得分项计,其余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或设计大师证书,且专业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城乡规划、给排水等,得1.5分; ②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得1.5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不同岗位中不得重复得分,投标人须为不同岗位配备不同人员;若配备人员重复,以最高得分项计,其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商务项:排水专业经验“投标人承接过雨污水类技术导则、立法文件、污水工作评估类的经营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承接过雨污水类技术导则、立法文件、污水工作评估类的经营项目、经验,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商务项:业绩“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次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 (略) 站中标公 (略) (略) 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次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
请供应商按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应答。
名称: (略) (略) 技术中心
地址: (略) 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4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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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68号华大泰禾 (略) 2栋1416室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曾尹呈
电话:0595-#
(略) (略)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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