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校区二期-高中部分施工监理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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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校区二期-高中部分施工监理补充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略) 第九中学 (略) (二期)-高中部分施工监理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略) 第九中学 (略) (二期)-高中部分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4]132号),发布补充通知(二)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13、本工程执行《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 (略) (略) 政工程监理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泉建建[2024]22 号)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略) (略) 域内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福建 (略) ”查询,最多不得超过2个,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应予否决),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其所有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文书(格式自拟,必须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定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定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严格审查中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提供上述书面文书的,则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应及时将投标人弄虚作假情形书面报告属地住建 (略) 。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3.2.1内容修改为:

项 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

3.2.1

建设工程施工阶 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号 ) 规定的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 (略) 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规定的7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及高程系数1.0计算,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元。

三、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3.3.4说明及要求(8)修改如下:

(8)“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除个数外)同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8项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除个数外)同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四、本补充通知二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二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以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第九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2024年12月02日

(略) 第九中学 (略) (二期)-高中部分施工监理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略) 第九中学 (略) (二期)-高中部分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4]132号),发布补充通知(二)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13、本工程执行《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 (略) (略) 政工程监理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泉建建[2024]22 号)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略) (略) 域内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福建 (略) ”查询,最多不得超过2个,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应予否决),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其所有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文书(格式自拟,必须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定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定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严格审查中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提供上述书面文书的,则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应及时将投标人弄虚作假情形书面报告属地住建 (略) 。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3.2.1内容修改为:

项 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

3.2.1

建设工程施工阶 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 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号 ) 规定的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 (略) 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规定的7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及高程系数1.0计算,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元。

三、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3.3.4说明及要求(8)修改如下:

(8)“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除个数外)同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8项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除个数外)同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四、本补充通知二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二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以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第九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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