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制作、安装、维护维修南入口区域至儿童乐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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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制作、安装、维护维修南入口区域至儿童乐园区域

“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制作、安装、维护维修(南入口区域至儿童乐园区域)
发布时间: 2024/12/04 10:14:20 文章浏览次数: 4
项目名称: “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SWUEECG*
标段名称: 制作、安装、维护维修( (略) 域至儿 (略) 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类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9 10:00
变更开标时间: 2024-12-09 10:00

“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第四章招标人要求三、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比例: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二、第六章采购合同主要内容(草案)(包一)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三、第六章采购合同主要内容(草案)(包二)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四、第六章采购合同主要内容(草案) 包三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五、第四章招标人要求包一、包二、包三的服务清单已修改(采购合同同步修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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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广元
“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变更(补遗)公告/制作、安装、维护维修(南入口区域至儿童乐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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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SWUEECG*
标段名称: 制作、安装、维护维修( (略) 域至儿 (略) 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类 变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9 10:00
变更开标时间: 2024-12-09 10:00

“2025女皇故里彩灯会”灯展制作、安装、氛围营造、维护维修服务采购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

一、第四章招标人要求三、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比例: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二、第六章采购合同主要内容(草案)(包一)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三、第六章采购合同主要内容(草案)(包二)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四、第六章采购合同主要内容(草案) 包三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②项目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达到运行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③完成拆除、资产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修改为: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②按照《安装实施方案》完成50%的现场安装,经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③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达到开园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④完成拆除、资产清算、灯组回购等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100%。

五、第四章招标人要求包一、包二、包三的服务清单已修改(采购合同同步修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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