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Ι标监理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Ι标监理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货物-评标定标分离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白坭镇聚龙湾产 (略) (略) 及设施项目(一期)Ι标监理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16-02-01 项目名称:白坭镇聚龙湾产 (略) (略) 及设施项目(一期)Ι标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三水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邮编:* 邮 编:*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孔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12月4日 2024年 12月4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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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货物-评标定标分离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白坭镇聚龙湾产 (略) (略) 及设施项目(一期)Ι标监理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16-02-01 项目名称:白坭镇聚龙湾产 (略) (略) 及设施项目(一期)Ι标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三水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邮编:* 邮 编:*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孔工 联系方式:0757-*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 12月4日 2024年 12月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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