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鼓楼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2024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E(略)2001

关 (略) 2024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 (略) 上有推行担保机构,为什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除了担保,其他都可以?请取消限制开具保函机构?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增加:“ (略) 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款 2、投标保证金形式中部分内容修改:详见“二修改部分第4点”。

2、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仅说明钢筋、水泥、商品砼的调整方式,未按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执行,请调整 。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10%以内(含±10%),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一条规定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施工合同缺少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的相关约定,请调整 。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第11.1.3增加以下内容:“(2)(一)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二)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三)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5、工期时间偏短,招标控制价为 (略) 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天,请调整 。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最新信息价为2024年9月,控制价xml和编制说明均为2024年5月,未执行最新信息价,请调整。

答:按控制价执行。

7、本项目的材料中有普通混凝土,按相关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请调整。

答:按控制价执行。

8、招标清单中,夹胶玻璃(采光天棚用) 5+0.76+5,材料价为168元/m2, (略) 场价,请复核。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9、招标清单中,玻璃钢化粪池,材料价为(略)/m3, (略) 场价,请复核。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10、招标清单中,深灰色铝单板,材料价为(略)/m2, (略) 场价,请复核。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11、招标清单编码(略)及(略)石材楼地面、漏换算石板材厚度超过30mm(含30mm)的系数,请调整 。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12、缺少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补充。

答:已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查阅。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条款3.5.1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修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条款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修改为:“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在投标文件编制时不需要提供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②依据闽建筑[2012]35号文件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 。”。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中合同条款号15.3.1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从结算款中扣留。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款 2、投标保证金形式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④、⑤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

(2)第③款内容修改为“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 (略) )修改为:(1)采用担保保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协议书的 (略) 的在线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的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略) 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 (略) 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略)5003。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 (略) 2024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通知为准。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略) 2024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E(略)2001

关 (略) 2024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 (略) 上有推行担保机构,为什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除了担保,其他都可以?请取消限制开具保函机构?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增加:“ (略) 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款 2、投标保证金形式中部分内容修改:详见“二修改部分第4点”。

2、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仅说明钢筋、水泥、商品砼的调整方式,未按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执行,请调整 。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10%以内(含±10%),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一条规定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施工合同缺少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的相关约定,请调整 。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第11.1.3增加以下内容:“(2)(一)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二)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三)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5、工期时间偏短,招标控制价为 (略) 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天,请调整 。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最新信息价为2024年9月,控制价xml和编制说明均为2024年5月,未执行最新信息价,请调整。

答:按控制价执行。

7、本项目的材料中有普通混凝土,按相关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请调整。

答:按控制价执行。

8、招标清单中,夹胶玻璃(采光天棚用) 5+0.76+5,材料价为168元/m2, (略) 场价,请复核。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9、招标清单中,玻璃钢化粪池,材料价为(略)/m3, (略) 场价,请复核。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10、招标清单中,深灰色铝单板,材料价为(略)/m2, (略) 场价,请复核。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11、招标清单编码(略)及(略)石材楼地面、漏换算石板材厚度超过30mm(含30mm)的系数,请调整 。

答:核对无误,按控制价执行。

12、缺少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补充。

答:已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查阅。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条款3.5.1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修改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条款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修改为:“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在投标文件编制时不需要提供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②依据闽建筑[2012]35号文件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 。”。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中合同条款号15.3.1修改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从结算款中扣留。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款 2、投标保证金形式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④、⑤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

(2)第③款内容修改为“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 (略) )修改为:(1)采用担保保函,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协议书的 (略) 的在线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的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略) 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 (略) 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略)5003。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 (略) 2024年 (略) 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以本通知为准。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