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年城市维护物业服务项目泉塘一包第1次澄清公告
长沙县年城市维护物业服务项目泉塘一包第1次澄清公告
问题1:请问我司自有车辆为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具有高空作业功能)计1分吗?
答:高空作业车辆是指运送工作人员和使用器材到现场并进行空中作业的专用车辆,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满足上述功能,评审时予以计分。
问题2:我司购买二手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原车主(销售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未发生改变,请问我司提供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是否满足条款要求进行计分?
答:可提供变更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若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信息无法变更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问题3:商务评审中的车 (略) 的吗?
答:分公司车辆设备可计分,但子公司车辆设备不予计分。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略) |
联系人:杨晶 |
电 话:0731-(略) |
地 址:长沙 (略) 15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北城 (略) |
联系人:王琴、谢振林、蒋媛、杜锦、罗征霖 |
电 话:0731-(略) |
地 址:长沙县星沙 (略) 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12 月4 日
问题1:请问我司自有车辆为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具有高空作业功能)计1分吗?
答:高空作业车辆是指运送工作人员和使用器材到现场并进行空中作业的专用车辆,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满足上述功能,评审时予以计分。
问题2:我司购买二手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原车主(销售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未发生改变,请问我司提供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是否满足条款要求进行计分?
答:可提供变更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若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信息无法变更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问题3:商务评审中的车 (略) 的吗?
答:分公司车辆设备可计分,但子公司车辆设备不予计分。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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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略) (略) |
联系人:杨晶 |
电 话:0731-(略) |
地 址:长沙 (略) 15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北城 (略) |
联系人:王琴、谢振林、蒋媛、杜锦、罗征霖 |
电 话:0731-(略) |
地 址:长沙县星沙 (略) 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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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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