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食堂新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略) 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前附表1.4.1,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个新建食堂工程,居然要求提供(略)装配式建筑业绩,还要提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文件,全国满足的单位没几家哦,是严重设置不合理条件,违反招投标法,这项目完全跟装配式建筑就扯不上关系,严重控标,目前重庆抓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居然还有恶意设置不合理条件,不怕吗,强烈要求取消装配式建筑业绩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文件和装配式建筑 (略) 页截图, (略) 场一个公开公平的政策,如未取消将举报到底,
答:1.业绩要求已修改为: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略)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满足要求。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 (略) 站名称、 (略)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2.“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相关要求已删除。
问题二:1.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2.投标函附录中规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中一个项目分两个标段招标,我方实施其中一个标段,装配式建筑认定是针对一二标段整体项目的证明,所以没体现标段,我方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在合同里的结构形式体现了在装配整体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期限的,投标文件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填写“/”?
6.财务状况表无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可以不填或者打“/”?
7. 文件中需要填写招标人名称的地方是填写“ (略) 江津中学校、 (略) (略) 滨江新城 (略) ”还是填写其中一个就行?
答:1.授权委托书可以由牵头人提供;2可以填写;3.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业绩要求已调整,详见项目补遗通知(一);4.业绩要求已调整,详见项目补遗通知(一);5.可以填写;6.可以不填或者打“/”;7.填写为“ (略) 江津中学校”或“ (略) 江津中学校、 (略) (略) 滨江新城 (略) ”均可。
问题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略)MB(略)/2022-(略) }中“六、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属于“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本项目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核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发现有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的将直接移交相 (略) 理,发现确实有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在渝承揽新业务的相 (略) 罚 (略) 理的情形。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江津中学校
(略) (略) 滨江新城 (略)
代理机构: 重庆恒佳 (略)
2024年12月4日
(略) 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江津中学校高中食堂新建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前附表1.4.1,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个新建食堂工程,居然要求提供(略)装配式建筑业绩,还要提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文件,全国满足的单位没几家哦,是严重设置不合理条件,违反招投标法,这项目完全跟装配式建筑就扯不上关系,严重控标,目前重庆抓了这么多人的情况下,居然还有恶意设置不合理条件,不怕吗,强烈要求取消装配式建筑业绩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文件和装配式建筑 (略) 页截图, (略) 场一个公开公平的政策,如未取消将举报到底,
答:1.业绩要求已修改为: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略)元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满足要求。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 (略) 站名称、 (略) 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2.“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相关要求已删除。
问题二:1.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2.投标函附录中规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中一个项目分两个标段招标,我方实施其中一个标段,装配式建筑认定是针对一二标段整体项目的证明,所以没体现标段,我方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在合同里的结构形式体现了在装配整体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期限的,投标文件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填写“/”?
6.财务状况表无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可以不填或者打“/”?
7. 文件中需要填写招标人名称的地方是填写“ (略) 江津中学校、 (略) (略) 滨江新城 (略) ”还是填写其中一个就行?
答:1.授权委托书可以由牵头人提供;2可以填写;3.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业绩要求已调整,详见项目补遗通知(一);4.业绩要求已调整,详见项目补遗通知(一);5.可以填写;6.可以不填或者打“/”;7.填写为“ (略) 江津中学校”或“ (略) 江津中学校、 (略) (略) 滨江新城 (略) ”均可。
问题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略)MB(略)/2022-(略) }中“六、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属于“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本项目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核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发现有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的将直接移交相 (略) 理,发现确实有虚假资料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在渝承揽新业务的相 (略) 罚 (略) 理的情形。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江津中学校
(略) (略) 滨江新城 (略)
代理机构: 重庆恒佳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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