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义安区新桥办事处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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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义安区新桥办事处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1次澄清

【澄清公告】(澄清公告)义安区新桥办事处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新 (略) 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0定标办法

原文

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 不采用 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原文

现修改为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采用“评定分离”,推荐有排序3名中标候选人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9.定标办法修改为:

9.定标

9.1.如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余下合格的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定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9.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定标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定标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9.3. 定标程序:

9.3.1 中标候选人调查。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调 (略) 上调查、书面函询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调查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投标文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定性的评价。调查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

定标方法采用:集体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集体商议后投票确定中标人。

9.3.2定标因素:

具体细则如下:

(1)企业实力。主要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等行业综合实力认定;

(2)企业荣誉。近三年是否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按照荣誉等级和数量综合评判;

(3)信用记录。重点关注企业近三年的信用信息:包括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等对其做出的各种奖惩及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记录等情况。

(4)价格因素。着重考察投标报价是否存在偏离投标人平均报价过多或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建筑工人持证及自有劳务队#情况等;

(6)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品牌等;

注意:以上内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影响定标因素的相关资料。

9.3.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质疑、无投诉后召开定标会,定标 (略) (略) 进行。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定标,并形成定标报告。本项目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即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和综合分析后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

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仅一票,可向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其中之一进行投票,以中标候选人得票数量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当中标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时,则以价格较低的作为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

9.3.4中标(定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当自定标会议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定标) 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定标时间、定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3.5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9.3.6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在招标文件的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或者被异议和投诉取消中标资格的,重新招标。

9.4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五、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六、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 (略)

日期:2024年12月4日

【澄清公告】(澄清公告)义安区新桥办事处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新 (略) 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编号:TLG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0定标办法

原文

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 不采用 评定分离

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原文

现修改为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采用“评定分离”,推荐有排序3名中标候选人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9.定标办法修改为:

9.定标

9.1.如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余下合格的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定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9.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定标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定标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9.3. 定标程序:

9.3.1 中标候选人调查。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调 (略) 上调查、书面函询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调查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投标文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定性的评价。调查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

定标方法采用:集体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因素集体商议后投票确定中标人。

9.3.2定标因素:

具体细则如下:

(1)企业实力。主要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等行业综合实力认定;

(2)企业荣誉。近三年是否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按照荣誉等级和数量综合评判;

(3)信用记录。重点关注企业近三年的信用信息:包括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等对其做出的各种奖惩及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记录等情况。

(4)价格因素。着重考察投标报价是否存在偏离投标人平均报价过多或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建筑工人持证及自有劳务队#情况等;

(6)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品牌等;

注意:以上内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影响定标因素的相关资料。

9.3.3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质疑、无投诉后召开定标会,定标 (略) (略) 进行。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定标,并形成定标报告。本项目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即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和综合分析后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

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仅一票,可向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其中之一进行投票,以中标候选人得票数量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当中标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时,则以价格较低的作为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人。

9.3.4中标(定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当自定标会议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定标) 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定标时间、定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3.5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9.3.6重新招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在招标文件的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或者被异议和投诉取消中标资格的,重新招标。

9.4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五、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补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

六、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 (略)

日期: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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