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1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1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1)
各投标人:
一、现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所提及到项目名称、项目 (略) ,是否填写样式为“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项目标段: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或为“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 至25+731 施工;项目标段:/”。请问应以何种方式填写?
回复1:项目名称和项目标段为同一名称,即为: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
问题2.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所告知计划工期为“约34个月”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填写XX日历天,请问应如何填写?
回复2:经复核,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并未要求填写“XX日历天”。
问题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的,如我方正常参照开具保函或担保,项目因其他因素延期,其格式中的“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投标”中的日期就需要修改,因招标人给定格式中包含此段“本保函/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其能够保证我方保函或担保在投标期间保持法律效力,故提出建议,建议招标人移除“于 年 月 日”,修改为“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投标”,妥否?
回复3: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描述中:“总长度 10km 及以上线性工程(渠道、管道、隧洞、渡槽、倒虹管等或上述组合)”,请问隧道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4:满足要求。
问题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 项目提供初步验收报告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5:满足要求。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序号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合同条款号为16.1.1,约定内容为见价格指数权重表,而专用合同条款中16.1条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前后约定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序号5合同条款号是否需要修改为“16.1”,约定内容修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回复6:请按本次答疑通知(001)附件的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文件。
问题7: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条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是否不需要提供?
回复7:请按本次答疑通知(001)附件的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文件。
问题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部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可以为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及电子投标保函。
请问:(1)如果办理银行保函,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中银行保函格式中没有具体的截止时间,是否可以在银行保函格式中增加截止时间,例如:本保函/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但尽管前述,本保函有效期最晚不超过XX年XX月XX日。(2)是否可以办理基本户保函或其他授信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非授信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3)如办理电子投标保函, (略) 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法体现“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略) 出具的电子保函为准。
回复8: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略)元,控制单价或分项总价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三、补充《宣威水库工程供 (略) 初设阶段征地范围合图》,具体内容已上传 (略) 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请各投标人认真按本次答疑通知(001)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五、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1:00。
贵州 (略) 贵州滋黔 (略)
2024年12月4日 2024年12月4日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1)
各投标人:
一、现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所提及到项目名称、项目 (略) ,是否填写样式为“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项目标段: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或为“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 至25+731 施工;项目标段:/”。请问应以何种方式填写?
回复1:项目名称和项目标段为同一名称,即为: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输水干渠12+852至25+731施工。
问题2.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所告知计划工期为“约34个月”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填写XX日历天,请问应如何填写?
回复2:经复核,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并未要求填写“XX日历天”。
问题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的,如我方正常参照开具保函或担保,项目因其他因素延期,其格式中的“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投标”中的日期就需要修改,因招标人给定格式中包含此段“本保函/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其能够保证我方保函或担保在投标期间保持法律效力,故提出建议,建议招标人移除“于 年 月 日”,修改为“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投标”,妥否?
回复3: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的描述中:“总长度 10km 及以上线性工程(渠道、管道、隧洞、渡槽、倒虹管等或上述组合)”,请问隧道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4:满足要求。
问题5: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 项目提供初步验收报告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5:满足要求。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序号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合同条款号为16.1.1,约定内容为见价格指数权重表,而专用合同条款中16.1条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前后约定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序号5合同条款号是否需要修改为“16.1”,约定内容修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回复6:请按本次答疑通知(001)附件的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文件。
问题7: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条约定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是否不需要提供?
回复7:请按本次答疑通知(001)附件的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文件。
问题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部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可以为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及电子投标保函。
请问:(1)如果办理银行保函,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中银行保函格式中没有具体的截止时间,是否可以在银行保函格式中增加截止时间,例如:本保函/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但尽管前述,本保函有效期最晚不超过XX年XX月XX日。(2)是否可以办理基本户保函或其他授信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非授信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3)如办理电子投标保函, (略) 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法体现“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略) 出具的电子保函为准。
回复8: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略)元,控制单价或分项总价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三、补充《宣威水库工程供 (略) 初设阶段征地范围合图》,具体内容已上传 (略) 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请各投标人认真按本次答疑通知(001)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五、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1:00。
贵州 (略) 贵州滋黔 (略)
2024年12月4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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