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发布时间:2024-12-04 阅读次数:111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修改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 (略) 河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 (略)
2024年12月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
1 | 其他文件 | 芝溪谷(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号).zip | 2024-12-04 13:44:20 |
2 | 技术标文件 |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上传).ZBJ | 2024-12-04 14:31:38 |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修改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 (略) 河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 (略)
2024年12月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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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芝溪谷(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号).zip | 2024-12-04 13:44:20 |
2 | 技术标文件 |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上传).ZBJ | 2024-12-04 14:31:38 |
发布时间:2024-12-04 阅读次数:111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修改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 (略) 河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 (略)
2024年12月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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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芝溪谷(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号).zip | 2024-12-04 13:44:20 |
2 | 技术标文件 |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上传).ZBJ | 2024-12-04 14:31:38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确定(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修改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3.1.1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 (略) 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 (略) 河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 (略)
2024年12月3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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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芝溪谷(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号).zip | 2024-12-04 13:44:20 |
2 | 技术标文件 | (略) (略) 芝溪谷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上传).ZBJ | 2024-12-04 14: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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