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企业入围比选公告补遗文件一
采购执行编号: | FG*A |
首次公示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4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事务中心(重庆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站) |
采购人地址: | 重 (略) 高新大道6号5号楼3楼 |
联系人: | 龙老师 |
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国际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号 |
经办人名称: | 刘老师、玉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更正事项: | 1.第一章比选公告2.1项目概况修改为: (略) (略)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略) 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现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入围10家收运单位, (略) 内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工作, (略) 每月废弃食用油脂约30吨。2.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选人修改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0名为入围候选人。”3.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修改为“1、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为*元包干价:2、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由各入围单位均摊支付,即每家入围单位支付代理费3000元;3、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各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向比选机构一次性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4.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第3条修改为“按本章评审办法第3.2款规定并按本评审办法前附表第2.2.4(1)B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10名竞选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入围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5.补充说明:若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合格竞选人不足10家,以实际入围数量为准。 |
其他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采购执行编号: | FG*A |
首次公示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4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事务中心(重庆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站) |
采购人地址: | 重 (略) 高新大道6号5号楼3楼 |
联系人: | 龙老师 |
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国际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号 |
经办人名称: | 刘老师、玉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更正事项: | 1.第一章比选公告2.1项目概况修改为: (略) (略)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略) 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现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入围10家收运单位, (略) 内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工作, (略) 每月废弃食用油脂约30吨。2.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选人修改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0名为入围候选人。”3.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修改为“1、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为*元包干价:2、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由各入围单位均摊支付,即每家入围单位支付代理费3000元;3、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各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向比选机构一次性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4.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第3条修改为“按本章评审办法第3.2款规定并按本评审办法前附表第2.2.4(1)B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10名竞选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入围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5.补充说明:若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合格竞选人不足10家,以实际入围数量为准。 |
其他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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