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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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朝 (略) 交通警察大队
(略) 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0: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爱瑜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朝 (略) 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朝阳县柳城街 (略) 6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三段6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
公告信息
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评分细则 中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中评分标准变更为能够对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做出正确分析及评估,使项目实施的主要风险降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风险预测方案及预防措施;②应急预案;③施工现场配 (略) 理时所需应急设备。 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每一项有偏差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满分变更为6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09:00:00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10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开启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也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条件,由投标人派其代表持CA锁及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六楼(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进行解密。 3、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 (略) 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 (略) 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朝阳县柳城街 (略) 6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三段65-4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瑜
电 话:0421-#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朝 (略) 交通警察大队
(略) 域 朝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10: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爱瑜
项目联系电话 0421-#
采购单位 朝 (略) 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朝阳县柳城街 (略) 6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三段6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1-#
公告信息
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设信号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评分细则 中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中评分标准变更为能够对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做出正确分析及评估,使项目实施的主要风险降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风险预测方案及预防措施;②应急预案;③施工现场配 (略) 理时所需应急设备。 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一项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每一项有偏差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满分变更为6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09:00:00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10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开启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也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条件,由投标人派其代表持CA锁及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六楼( (略) (略) 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进行解密。 3、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 (略) 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3)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4)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 (略) 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朝阳县柳城街 (略) 6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三段65-4
联系方式:0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瑜
电 话: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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