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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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招标变更


(略) (略) 报 (略) 置项目,因有效参与报价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流标。

我单位将根据本次流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如需重新招标,相关信息将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515-*(院办公室)

0515-*(采购中心)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略) (略) 报 (略) 置项目,因有效参与报价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流标。

我单位将根据本次流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如需重新招标,相关信息将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515-*(院办公室)

0515-*(采购中心)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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