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口腔医疗中心口腔专用器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JD-2411311071296)澄清公告02
项目名称: (略) 口腔医疗中心口腔专用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JD-(略)
采 购 人: (略) 口腔医疗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覃合林
联系电话:0771-(略)
首次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8月5日
澄清日期:2024年12月5日
澄清内容:
一、磋商文件澄清内容:
序号 | 章节 | 澄清前 | 澄清后 |
1 | 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现因故延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 (略) 截标室)。 |
2 | 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 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 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
3 | 磋商文件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 | 合同签订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 。 |
4 | 磋商文件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 在项目验收合格并且成交供应商提供总价款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70%。 |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合法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额合同款。 |
5 | 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八条 付款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略)方一次性向(略)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略)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并且(略)方提供总价款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70%。 |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略)方所提交的货物经(略)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合法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额合同款。 |
广西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