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综合交通网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中心TOCC惠城区分系统二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惠州市综合交通网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中心TOCC惠城区分系统二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中心(TOCC) (略) 分系 (略) 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城〔2024〕063)于2024年11月26日在广 (略) (粤公平)、广东省招标 (略) 、 (略) (略) 网站、中国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的内容作以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为:“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为:“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5000万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1、企业净(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一流动负债)不少于1500 万元人民币,或国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元人民币。” 3、原招标文件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 (略) 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 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 (略) 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营运资金 可按所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文件核算。” 4、本项目具体 (略) (略) (略) (略) 《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 (略)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 (略)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 (略)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 (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5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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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中心(TOCC) (略) 分系 (略) 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城〔2024〕063)于2024年11月26日在广 (略) (粤公平)、广东省招标 (略) 、 (略) (略) 网站、中国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的内容作以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为:“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为:“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5000万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1、企业净(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元人民币。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一流动负债)不少于1500 万元人民币,或国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元人民币。” 3、原招标文件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 (略) 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 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5.2 项内容修改如下:“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 (略) 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盈利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年数。“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营运资金 可按所提供银行信贷证明文件核算。” 4、本项目具体 (略) (略) (略) (略) 《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 (略) ,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 (略)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 (略) (略) 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 (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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