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南坪乡和美乡村示范项目EPC第二次利川市南坪乡和美乡村示范项目EPC第二次第二次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
利川市南坪乡和美乡村示范项目EPC第二次利川市南坪乡和美乡村示范项目EPC第二次第二次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
根据《 (略) 南坪乡和美乡村示范项目EPC(第三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补遗书(2) 。本补遗书(2)是对招标文件和补遗书(1)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和补遗书(1)。本补遗书正文共 2 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招标控制价修改为:
3.2.3 | 招标控制价 |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元 备注:设计费总价(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与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之和的 98%,即投标最高限价为 98%(折扣率报价≤98%)。备注:1、本项目总价:设计费总价与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之和。其中:(1)设计费总价(包括本工程项目地形图详细测绘、详勘、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为:财政评审或第三方机构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的2.5%*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 ;(2)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为: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2、投标时由投标人自主填报折扣率(折扣率百分号前的数值保留(略)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不参与竞价优惠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对项目充分了解和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备注: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公告3.1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
招 标 人: (略) 清源 (略)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恒之信 (略)
发出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根据《 (略) 南坪乡和美乡村示范项目EPC(第三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补遗书(2) 。本补遗书(2)是对招标文件和补遗书(1)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和补遗书(1)。本补遗书正文共 2 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招标控制价修改为:
3.2.3 | 招标控制价 |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元 备注:设计费总价(含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与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之和的 98%,即投标最高限价为 98%(折扣率报价≤98%)。备注:1、本项目总价:设计费总价与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之和。其中:(1)设计费总价(包括本工程项目地形图详细测绘、详勘、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为:财政评审或第三方机构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的2.5%*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 ;(2)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为: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预算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2、投标时由投标人自主填报折扣率(折扣率百分号前的数值保留(略)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不参与竞价优惠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对项目充分了解和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备注: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公告3.1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
招 标 人: (略) 清源 (略)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恒之信 (略)
发出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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