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自动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自动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威宁自治县 (略)
关于解除(自动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相关条款规定,现对解除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9家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9家医药机构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中心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威宁自治县 (略)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威宁自治县 (略)
关于解除(自动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相关条款规定,现对解除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9家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9家医药机构自解除协议之日起,威宁自治县医疗保障中心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威宁自治县 (略)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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