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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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

原项目编号: 2024HEFRZ(略)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补疑1

2024HEFRZ(略)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

按照变压器容量多少来定是不是80%;(详见招标文件69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品牌有无明确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7页)。

答:提供的电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保证安全运行即可。

3、

可否采用满足要求的铝合金电缆;(详见招标文件88页)

答:不可

4、充电桩快充慢充有无功率、品牌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1页)

答:无特殊要求,可支持快充与慢充, (略) 面上常规情况执行,无品牌要求。

5、根据招标公告"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中原文所示,因现场情况比较复杂踏勘工作短日内恐难以结束,招标方是否有应对方案;(详见招标文件26页)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1”已明确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6、合肥 (略) 购电的平均电价是多少;

答:2024年1-11月平均电价为(略)/千瓦时。

7、合肥轨道的电量自用比例是多少;

答:无。

8、涉及房顶、棚顶等安装光伏板有哪些遮挡;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1”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

9、关于收益分成指的是全部收入还是纯利润;

答: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8条款付款方式4.3公式”。

10、能否 (略) 车辆段、 (略) 停车场、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磨店车辆段、科学城车辆段、九联圩派出所、翡翠湖停车场、龙子湖停车场项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所有光伏车棚及相关建筑的技术资料及图纸(电气、结构、 (略) 、建筑等)。

答:否。

11、本项目“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多次出现“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资格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须为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奖项荣誉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可”存在前后矛盾的要求。请问该种要求是否均可理解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奖项荣誉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可”的,相关资格材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荣誉等材料均可,由牵头方负责汇总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资格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须为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的,则只认可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12、本项目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总工或副总工”,我方企业下文的项目任职文件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本次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节 (略) ,每处最大容量50M,招标人是否可新增上传节点以便投标人清晰详尽的投标文件?

答:不再新增上传节点,请投标人自行检查所上传的投标文件。

14、我方业绩所出具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由合同(略)方具体实施的项目部盖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格式中“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

答:可以。

1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是否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招标?

答:可以。

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可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

答:可以。

1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中“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

答:可以。

19、本项目资格项、评分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录5均未对项目组织机构有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是否可只填写项目经理,其余人员承诺中标后按照业主要求配置即可?

答: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自行配置。

2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录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录4、附录5对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无要求,是否只填写项目经理简历表即可?

答: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自行配置。

2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7.1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略)元,投标人采用保函或者担保的,履约保函有效期:不早于2046年2月1日,合同期限结束后且双方无争议后退还。履约保函有效期长达20年以上是否合适?履约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至180天左右。一般情况下,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因此银行通常不会开具这样的保函,其也不符合一般的规定。另外, (略) 屋顶建设,双方建立在平等互利前提下签订合同协议书,共享光伏电站收益。所以,进入运营期后不应收取履约保证。此条是否可以修改为履约保函有效期为在建设期及竣工验收合格之后90天?

答: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中履约保函有效期需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若履约保函有效期短于合同期,则须在上一期履约保函到期前3个月完成续保,最后一期履约保函有效期不早于2046年2月1日。

22、问:用户需求书中材料物资管理要求(产权归属问题)第1.2条,如果遇到征收、拆迁且破产重组及其 (略) 理项目资产的情形,招标人需协助投标 (略) 理,处理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赔偿、补偿等责任。此条是否可以增加招标人承诺5年内不存在征收、拆迁且破产重组及其 (略) 理项目资产的情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3、用户需求书中服务期限第3条项目合作协议期内因招标人要求转让项目所在场地部分或全部产权进行改造、改扩建等可能影响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正常运营的事项发生时,投标人负责无条件配合拆除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招标人不承担因光伏电站、出入口充电桩及车棚拆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此条是否可以增加招标人承诺5年内不存在上述情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4、场段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由招标人负责运营管理,运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并确保场段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经招标人验收并达到以下移交标准:

(1)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运行正常;

(2)充电桩及车棚与竣工图纸相符。

此条是否可以修改为合作期内中标人应该正常维护,合作期结束,中标人无义务移交充电桩等设备,也无义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用户需求书中生产及进场要求第5条,因招标人需对屋面进行防水修缮或其他工作时,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拆装光伏设备,拆装光伏设备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条是否可以约定免费拆装1次,并延长因拆装光伏设备而受发电影响的合作期天数;若因(略)方的原因导致超过次数应约定由(略)方支付拆装成本费用,并延长相应合作期天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用户需求书中生产及进场要求第9条,其他与投标人所供设备有关的、影响设备正常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的技术问题。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对设备进行扩容升级、增加功能等工作。此项为非(略)方原因造成的,招标人是否支付对设备进行扩容升级、增加功能等的成本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用户需求书的服务期限第1条、第2条及合同协议书3.1 和3.3条,自合作协议期第11年起若(略)方全年平均结算到户电价变化,电价在2024年(略)方全年平均结算到户电价5%以内不调价,电价上涨超出5%(包含5%)-20%部分的收益,(略)方和(略)方各占50%;电价上涨超出20%及以上部分(包含20%)的收益,(略)方占20%,(略)方占80%。其他另行协商。3.3条价格调整机制,达成统一意见后继续合作。若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此条明显双方意见已经达成一致,无另行协商事宜。此条“若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另行协商”,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略)、(略)

2024年12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附件: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补疑1.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

原项目编号: 2024HEFRZ(略)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补疑1

2024HEFRZ(略)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

按照变压器容量多少来定是不是80%;(详见招标文件69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品牌有无明确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7页)。

答:提供的电缆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保证安全运行即可。

3、

可否采用满足要求的铝合金电缆;(详见招标文件88页)

答:不可

4、充电桩快充慢充有无功率、品牌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1页)

答:无特殊要求,可支持快充与慢充, (略) 面上常规情况执行,无品牌要求。

5、根据招标公告"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中原文所示,因现场情况比较复杂踏勘工作短日内恐难以结束,招标方是否有应对方案;(详见招标文件26页)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1”已明确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6、合肥 (略) 购电的平均电价是多少;

答:2024年1-11月平均电价为(略)/千瓦时。

7、合肥轨道的电量自用比例是多少;

答:无。

8、涉及房顶、棚顶等安装光伏板有哪些遮挡;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9.1”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

9、关于收益分成指的是全部收入还是纯利润;

答: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8条款付款方式4.3公式”。

10、能否 (略) 车辆段、 (略) 停车场、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磨店车辆段、科学城车辆段、九联圩派出所、翡翠湖停车场、龙子湖停车场项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所有光伏车棚及相关建筑的技术资料及图纸(电气、结构、 (略) 、建筑等)。

答:否。

11、本项目“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多次出现“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资格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须为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奖项荣誉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可”存在前后矛盾的要求。请问该种要求是否均可理解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奖项荣誉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可”的,相关资格材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荣誉等材料均可,由牵头方负责汇总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相关资格材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须为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的,则只认可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12、本项目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总工或副总工”,我方企业下文的项目任职文件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本次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节 (略) ,每处最大容量50M,招标人是否可新增上传节点以便投标人清晰详尽的投标文件?

答:不再新增上传节点,请投标人自行检查所上传的投标文件。

14、我方业绩所出具的合同(略)方证明材料由合同(略)方具体实施的项目部盖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格式中“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

答:可以。

1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是否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招标?

答:可以。

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可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

答:可以。

1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中“某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项目1标段?

答:可以。

19、本项目资格项、评分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录5均未对项目组织机构有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是否可只填写项目经理,其余人员承诺中标后按照业主要求配置即可?

答: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自行配置。

2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附录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附录4、附录5对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无要求,是否只填写项目经理简历表即可?

答:根据项目需求,投标人自行配置。

2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7.1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略)元,投标人采用保函或者担保的,履约保函有效期:不早于2046年2月1日,合同期限结束后且双方无争议后退还。履约保函有效期长达20年以上是否合适?履约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至180天左右。一般情况下,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因此银行通常不会开具这样的保函,其也不符合一般的规定。另外, (略) 屋顶建设,双方建立在平等互利前提下签订合同协议书,共享光伏电站收益。所以,进入运营期后不应收取履约保证。此条是否可以修改为履约保函有效期为在建设期及竣工验收合格之后90天?

答: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函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其中履约保函有效期需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若履约保函有效期短于合同期,则须在上一期履约保函到期前3个月完成续保,最后一期履约保函有效期不早于2046年2月1日。

22、问:用户需求书中材料物资管理要求(产权归属问题)第1.2条,如果遇到征收、拆迁且破产重组及其 (略) 理项目资产的情形,招标人需协助投标 (略) 理,处理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赔偿、补偿等责任。此条是否可以增加招标人承诺5年内不存在征收、拆迁且破产重组及其 (略) 理项目资产的情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3、用户需求书中服务期限第3条项目合作协议期内因招标人要求转让项目所在场地部分或全部产权进行改造、改扩建等可能影响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正常运营的事项发生时,投标人负责无条件配合拆除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招标人不承担因光伏电站、出入口充电桩及车棚拆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此条是否可以增加招标人承诺5年内不存在上述情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4、场段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由招标人负责运营管理,运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并确保场段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经招标人验收并达到以下移交标准:

(1)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运行正常;

(2)充电桩及车棚与竣工图纸相符。

此条是否可以修改为合作期内中标人应该正常维护,合作期结束,中标人无义务移交充电桩等设备,也无义务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用户需求书中生产及进场要求第5条,因招标人需对屋面进行防水修缮或其他工作时,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拆装光伏设备,拆装光伏设备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条是否可以约定免费拆装1次,并延长因拆装光伏设备而受发电影响的合作期天数;若因(略)方的原因导致超过次数应约定由(略)方支付拆装成本费用,并延长相应合作期天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用户需求书中生产及进场要求第9条,其他与投标人所供设备有关的、影响设备正常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的技术问题。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对设备进行扩容升级、增加功能等工作。此项为非(略)方原因造成的,招标人是否支付对设备进行扩容升级、增加功能等的成本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用户需求书的服务期限第1条、第2条及合同协议书3.1 和3.3条,自合作协议期第11年起若(略)方全年平均结算到户电价变化,电价在2024年(略)方全年平均结算到户电价5%以内不调价,电价上涨超出5%(包含5%)-20%部分的收益,(略)方和(略)方各占50%;电价上涨超出20%及以上部分(包含20%)的收益,(略)方占20%,(略)方占80%。其他另行协商。3.3条价格调整机制,达成统一意见后继续合作。若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此条明显双方意见已经达成一致,无另行协商事宜。此条“若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另行协商”,是否可以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略)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略)、(略)

2024年12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附件: (略) 轨道交通1-5号线既有场段、高架站、出入口光伏发电、充电桩及车棚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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