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 (略) 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16: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老师0775-(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创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6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敏0775-(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略)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 (略) 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 (略) 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略)1001),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现更正为: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冯老师077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1号
联系方式:廖敏077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敏
电 话: 0775-(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 (略) 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16: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老师0775-(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创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6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敏0775-(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略)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 (略) 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 (略) 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略)1001),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现更正为: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冯老师077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创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1号
联系方式:廖敏077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敏
电 话: 077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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