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光学放大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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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光学放大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开平市中心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光学放大)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深圳 (略) 江门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6 18:00:48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光学放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0 09:30:00,更正为:2024-12-2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0 09:30:00,更正为:2024-12-26 10:00:00。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将“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1.▲采用≥5路LED智能多光谱光源,光源灯泡平均连续使用寿命:≥*小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1. ▲采用≥4路LED光源,光源灯泡平均连续使用寿命:≥*小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将“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7. 具有无线供电功能:无线电力传输,表面没有电气接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7.具备无线或有线供电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将“六、高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光学放大)”中的“2.视场角:普通观察≥145°,放大观察:≥90°。”修改为“2.视场角:普通观察≥140°,放大观察:≥85°。”。

4、将“六、高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光学放大)”中的“4.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6mm。”修改为“4.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8mm。”。

5、将“七、高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经鼻型)”中的“4. 最小器械孔道内径≥2.8mm。(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4. 最小器械孔道内径≥2.0mm。(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中的技术部分评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35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报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35分,若有不满足带“▲”号重要技术条款要求的,每项扣1.5分,不满足其他一般(不带“▲”号)技术条款要求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如招标技术要求中的指标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均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要求。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

设备的质量性能(20分)

根据设备的质量性能情况,包括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等进行评审:

1、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成熟,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0分;

2、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较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较成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

3、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4、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修改为: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37.5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报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37.5分,若有不满足带“▲”号重要技术条款要求(共8项)的,每项扣1.5分,不满足其他一般(不带“▲”号)技术条款要求(共102项,配置清单除外)的,每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注:如招标技术要求中的指标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均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要求。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

设备的质量性能(17.5分)

根据设备的质量性能情况,包括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等进行评审:

1、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成熟,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7.5分;

2、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较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较成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3、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4、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沙街 (略) 三 (略)

联系方式: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 (略) 江门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233号10栋(即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709、710、711室

联系方式: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芳、苏俊锐

电话:0750-*、*

深圳 (略) 江门分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开平市中心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光学放大)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深圳 (略) 江门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6 18:00:48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光学放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0 09:30:00,更正为:2024-12-2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0 09:30:00,更正为:2024-12-26 10:00:00。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将“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1.▲采用≥5路LED智能多光谱光源,光源灯泡平均连续使用寿命:≥*小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1. ▲采用≥4路LED光源,光源灯泡平均连续使用寿命:≥*小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将“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7. 具有无线供电功能:无线电力传输,表面没有电气接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7.具备无线或有线供电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将“六、高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光学放大)”中的“2.视场角:普通观察≥145°,放大观察:≥90°。”修改为“2.视场角:普通观察≥140°,放大观察:≥85°。”。

4、将“六、高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光学放大)”中的“4.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6mm。”修改为“4.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8mm。”。

5、将“七、高清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经鼻型)”中的“4. 最小器械孔道内径≥2.8mm。(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4. 最小器械孔道内径≥2.0mm。(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中的技术部分评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35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报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35分,若有不满足带“▲”号重要技术条款要求的,每项扣1.5分,不满足其他一般(不带“▲”号)技术条款要求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如招标技术要求中的指标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均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要求。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

设备的质量性能(20分)

根据设备的质量性能情况,包括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等进行评审:

1、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成熟,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0分;

2、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较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较成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

3、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4、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修改为: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37.5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报设备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37.5分,若有不满足带“▲”号重要技术条款要求(共8项)的,每项扣1.5分,不满足其他一般(不带“▲”号)技术条款要求(共102项,配置清单除外)的,每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注:如招标技术要求中的指标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均视为不满足该项技术指标要求。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为准,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

设备的质量性能(17.5分)

根据设备的质量性能情况,包括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等进行评审:

1、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成熟,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7.5分;

2、设备技术的优越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较好,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较成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3、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一般,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4、设备技术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能力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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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沙街 (略) 三 (略)

联系方式: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 (略) 江门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233号10栋(即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709、710、711室

联系方式: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芳、苏俊锐

电话:0750-*、*

深圳 (略) 江门分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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