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苍海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监理更正公告一
梧州市龙圩区苍海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监理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排水防涝治理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 (略) 政工 (略)
地址: (略) (略) 18号
联系人及电话:蒋工;077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24年12月6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工程施工工期 | 645日历天 | 280日历天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文件其它评分(满分100.00)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20.0分)” | ②考核期内,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项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 (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 ②考核期内,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或参建过类似项目的每项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 (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文件其它评分(满分100.00) “投标人类似业绩(0.0~30.0分)” | 投标人考核期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0分,满分30分。 备注: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考核期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5分,满分30分。 备注: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中“5. 支付” | 5.2.2付款时间为审批后并拨付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 | 5.2.2付款时间为审批后并拨付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 |
5 |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 | 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12月6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排水防涝治理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名称: (略) 政工 (略)
地址: (略) (略) 18号
联系人及电话:蒋工;0774-#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24年12月6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工程施工工期 | 645日历天 | 280日历天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文件其它评分(满分100.00)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20.0分)” | ②考核期内,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项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 (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 ②考核期内,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或参建过类似项目的每项业绩得10分,满分10分。 (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商务文件其它评分(满分100.00) “投标人类似业绩(0.0~30.0分)” | 投标人考核期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0分,满分30分。 备注: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考核期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项得15分,满分30分。 备注: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中“5. 支付” | 5.2.2付款时间为审批后并拨付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 | 5.2.2付款时间为审批后并拨付财政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 |
5 |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 | 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12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