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34,9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特别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招标文件中存在文字错误和表达内容不清、前后表述一致等问题,为避免引起各潜在投标人疑义和无法正确解读招标文件,以及避免在开标过程中出现争议等问题,现将文字错误和表述不清的地方进行纠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章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上述文件中,去掉勘察专业负责人中多余文字“专业”字,现纠正为: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略).00 元。 上述文件中,此处表述错误,为避免疑义和争议,现纠正为:最高投标限价:(略).00 元。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修改的文件、上传的附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修改的文件、上传的附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金 (略) (略) :四川同 (略) 2024年12月06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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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34,9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特别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招标文件中存在文字错误和表达内容不清、前后表述一致等问题,为避免引起各潜在投标人疑义和无法正确解读招标文件,以及避免在开标过程中出现争议等问题,现将文字错误和表述不清的地方进行纠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章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上述文件中,去掉勘察专业负责人中多余文字“专业”字,现纠正为: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略).00 元。 上述文件中,此处表述错误,为避免疑义和争议,现纠正为:最高投标限价:(略).00 元。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投标人请及时自行下载本标段的答疑、补遗、修改的文件、上传的附件,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标段所有答疑、补遗、修改的文件、上传的附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金 (略) (略) :四川同 (略) 2024年12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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