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泊里互通子良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沈海高速泊里互通子良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7,#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沈海高速泊里互 (略) 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清单、控制价更新及合同条款变更的说明 各相关投标人: 于2024年11月29日在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上发出招标公告的沈海高速泊里互 (略) 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经详细测算, (略) 基处理、桥涵及管线迁改等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现予以调整,并对清单、控制价及其编制报告等进行调整更新,详见变更附件,请予以查收。招标控制价#.65元变更为#.40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予以延期,详见招标公告发布页面。 原招标文件P120第16款“价格调整”描述变更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 (略) 理。每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变更工程采用现行材料价格的部分不参与调价。 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但只限于以下因子: (1)钢材:钢筋、钢绞线、钢板,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中可计价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 (2)水泥: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中可计价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 (3)燃油:柴油、汽油、重油; (4)砂、碎石(不含玄武岩); 采用2024年10月份,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山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信息》 (略) 价格为调价基准价格。施工期间,《山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信息》 (略) 价格的地材价格每年度加权平均值与基准价格相比发生变化超过±5%时,按年度依据该信息价对价格变化超出的部分进行调整。 当材料费单价涨跌幅超过5%时,调整合同约定的材料差价;当材料费单价涨跌幅不足5%时,材料价格不做调整。施工期材料单价涨跌幅系数=(B-B1)/B1*100%。 材料调差按照下述公式计算: 当B>B1*1.05时,S=((B-B1)/B1-0.05)*P*Q*(1+r1)*(1+r2); 当B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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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7,#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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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沈海高速泊里互 (略) 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清单、控制价更新及合同条款变更的说明 各相关投标人: 于2024年11月29日在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上发出招标公告的沈海高速泊里互 (略) 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经详细测算, (略) 基处理、桥涵及管线迁改等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现予以调整,并对清单、控制价及其编制报告等进行调整更新,详见变更附件,请予以查收。招标控制价#.65元变更为#.40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予以延期,详见招标公告发布页面。 原招标文件P120第16款“价格调整”描述变更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 (略) 理。每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变更工程采用现行材料价格的部分不参与调价。 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但只限于以下因子: (1)钢材:钢筋、钢绞线、钢板,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中可计价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 (2)水泥: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中可计价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 (3)燃油:柴油、汽油、重油; (4)砂、碎石(不含玄武岩); 采用2024年10月份,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山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信息》 (略) 价格为调价基准价格。施工期间,《山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信息》 (略) 价格的地材价格每年度加权平均值与基准价格相比发生变化超过±5%时,按年度依据该信息价对价格变化超出的部分进行调整。 当材料费单价涨跌幅超过5%时,调整合同约定的材料差价;当材料费单价涨跌幅不足5%时,材料价格不做调整。施工期材料单价涨跌幅系数=(B-B1)/B1*100%。 材料调差按照下述公式计算: 当B>B1*1.05时,S=((B-B1)/B1-0.05)*P*Q*(1+r1)*(1+r2); 当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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