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雪亮工程”系统维保、网络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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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雪亮工程”系统维保、网络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衡 (略) 衡南县“雪亮工程”系统维保、网络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4]-08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雪亮工程”系统维保、网络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现更正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或其上级(总)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略) 络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类证书得5分,最高计20分。

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或CISP)证书的,每提供一类证书得5分,最高计20分。

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删除该栏内容。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易畅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衡 (略)
地 址: (略) 衡 (略) 156号
联系人:郐新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兆丰 (略)
地 址: (略) (略) 华兴街道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1810室
联系人:易畅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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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 (略) 衡南县“雪亮工程”系统维保、网络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4]-08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雪亮工程”系统维保、网络租赁、服务器托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现更正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或其上级(总)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略) 络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类证书得5分,最高计20分。

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或CISP)证书的,每提供一类证书得5分,最高计20分。

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删除该栏内容。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易畅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衡 (略)
地 址: (略) 衡 (略) 156号
联系人:郐新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兆丰 (略)
地 址: (略) (略) 华兴街道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1810室
联系人:易畅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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