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产品所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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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产品所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2024年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产品所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信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产品所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由 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技术参数没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22分,扣完为止。 变更为: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除“★”项技术参数外,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22分,扣完为止。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16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 (略) 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略) (略) 临江 (略) 39-3
联系方式: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 (略)
地 址: (略) (略) 66号1805室
联系方式:04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 话:(略)
附件:

公告信息

2024年丹东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产品所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信 (略) 发布时间: 2024-12-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食品产品所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由 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技术参数没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22分,扣完为止。 变更为: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除“★”项技术参数外,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计22分,扣完为止。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16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 (略) 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略) 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略) (略) 临江 (略) 39-3
联系方式: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 (略)
地 址: (略) (略) 66号1805室
联系方式:0415-(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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