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综合保税区消防站工程施工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消防站工程施工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其他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36-01-01
项目名称: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 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2)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④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2)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④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3)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杏坛 (略) 杏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12月9日 | 代理机构:广州宏达 (略) 地址: (略) (略) 科学城科学大道中 99 号科汇金谷二街 7 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0-#-8725 2024年12月9日 |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
答疑文件正文.pdf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1203清单.cos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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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其他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第3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2024-0036-01-01
项目名称: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 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2)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④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 (2)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④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无效。 (3)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如下: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杏坛 (略) 杏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57-# 2024年12月9日 | 代理机构:广州宏达 (略) 地址: (略) (略) 科学城科学大道中 99 号科汇金谷二街 7 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0-#-8725 2024年12月9日 |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
答疑文件正文.pdf |
(略) 综 (略) 消防站工程1203清单.c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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