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刚诉铁建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的应诉、开庭和延期公告
关于魏刚诉铁建中原工程有限公司的应诉、开庭和延期公告
(略) 东城庭公字〔2024〕306号
(略) :
申请人魏刚诉被申请人 (略) 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马威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应诉、开庭和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魏刚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1月24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本庭定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本案, (略) 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鉴于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
五、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劳动人 (略) 东城仲裁庭
2024年12月5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 (略) 1楼;联系电话:0769-(略)。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唐静,书记员:邓德锋。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魏刚;
(2)被申请人: (略) ,地址: (略) 中牟县(郑开大 (略) 交叉口西南角),法定代表人:马威。
(略) 东城庭公字〔2024〕306号
(略) :
申请人魏刚诉被申请人 (略) 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马威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应诉、开庭和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魏刚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1月24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本庭定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本案, (略) 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鉴于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
五、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劳动人 (略) 东城仲裁庭
2024年12月5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 (略) 1楼;联系电话:0769-(略)。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唐静,书记员:邓德锋。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魏刚;
(2)被申请人: (略) ,地址: (略) 中牟县(郑开大 (略) 交叉口西南角),法定代表人: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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