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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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湖南生物机电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略)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生物机电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修改为:

本项目按实结算,第一包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第二包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第三包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结算以实际租车时间与实际结算单价计算应付费用,实际租车时间以单次采购人指定的乘车人员签字的用车单和用车申请单为准,按月汇总,汇总表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中标人须向(略)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除特别注明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税费、管理费、车辆使用费、折旧费、燃油费、保险费、 (略) 费、停车费及驾驶员薪酬相关费用,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过程中产生的长途伙食费和住宿费由采购人负责,交通肇事、交通违章或事故等责任及经济损失或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紫璇
电话:0731-(略)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生物机电 (略)
地 址: (略) (略) 隆平高科技园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
电话:0731-(略)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陈紫璇、李敏凯、杨邵芳、皮丹丹
邮编:(略)
电话:0731-(略)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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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略)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生物机电 (略)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修改为:

本项目按实结算,第一包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第二包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第三包每年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结算以实际租车时间与实际结算单价计算应付费用,实际租车时间以单次采购人指定的乘车人员签字的用车单和用车申请单为准,按月汇总,汇总表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中标人须向(略)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除特别注明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税费、管理费、车辆使用费、折旧费、燃油费、保险费、 (略) 费、停车费及驾驶员薪酬相关费用,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过程中产生的长途伙食费和住宿费由采购人负责,交通肇事、交通违章或事故等责任及经济损失或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紫璇
电话:0731-(略)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生物机电 (略)
地 址: (略) (略) 隆平高科技园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
电话:0731-(略)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陈紫璇、李敏凯、杨邵芳、皮丹丹
邮编:(略)
电话:0731-(略)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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