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东县数智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田东县数智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g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商务条款”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2、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 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2、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 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 “第六条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
2、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及本次更正内容的均按本次更正,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田东县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田东县平马镇东园巷6号
联系方式:077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赞宸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3号龙晟国际写字楼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077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烈
电 话:0776-(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gx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商务条款”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2、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 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2、票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 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 “第六条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双方签署进度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的进度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交付使用60日后运行正常,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具体清算以财政部门清算支付为准(不计利息),(略)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
2、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及本次更正内容的均按本次更正,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田东县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田东县平马镇东园巷6号
联系方式:077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赞宸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3号龙晟国际写字楼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077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烈
电 话:077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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