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市政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政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补遗书02号
致各投标人:
因投标文件格式无法修改,现作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工期: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或720日历天均认可。
本次补遗无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不更改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请投标单位按补遗文件的内容执行,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北川禹兴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睿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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