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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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现就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等予以补充如下:

一、具体服务内容

1.办理派遣员工入离职手续,并按要求缴纳雇主责任险或商业保险事宜;

2.按月发放薪资,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

3.处理派遣员工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

4.办理派遣员工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事宜。

二、劳务派遣岗位和基本情况

成交供应商与成交供应商派遣到采购人单位工作的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采购人单位从事 门卫、保洁 等辅助性工作。派遣人员应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成交供应商((略)方)确定后,与采购人((略)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下: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略) 方(用工单位): (略) (略)

(略) 方(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略)方向(略)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本协议,(略)、(略)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略)方与(略)方派遣到(略)方单位工作的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略)方单位从事 门卫、保洁 等辅助性工作派遣人员应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服务内容

1. 办理派遣员工入离职手续,并按要求缴纳雇主责任险或商业保险事宜;

2. 按月发放薪资,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

3. 处理派遣员工在(略)方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

4. 办理派遣员工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事宜。

三、派遣期限和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支付:

1.本协议期为 (略) 年,自2025010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然终止,任何一方提前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四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以下费用:

2.1劳务费=∑基本劳务费+商业保险费+其它费用

2.2(略)方支付给(略)方的管理费元/人/月;

上述费用按月支付,(略)方在收到(略)方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汇入(略)方指定银行帐户。

四、工伤、意外 (略) 理

1.因(略)方派遣人员属于退休人员,(略)方不承担其工伤待遇。

2.派遣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等社会商业保险由(略)方办理,员工在(略)方工作期间因工(公)受伤,(略)方应及时将 (略) 救治并通知(略)方,(略)方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派遣人员的各项赔偿金额或者补偿金额。

五、其他

1.因(略)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略)方指定帐户,造成(略)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工资的由(略)方承担责任;(略)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通过银行划入(略)方指定帐户,(略)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的由(略)方承担责任。

2.(略)方与(略)方的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争议涉及到(略)方的,(略)方应通知(略)方的相关人员参与,(略)方与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通过仲裁诉讼解决的,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如有未尽事宜,由(略)、(略)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约定条款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凡涉及(略)(略)双方业务及财务方面的协议条款(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金额、责任分担)需双方严格保密,原则上只允许与双方业务相关之人员知情。如有泄露,违约方需承担因泄露信息而给另一方带来全部损失的责任。

5.本协议一式(略)份,(略)、(略)双方各执(略)份,自(略)、(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略) 方: (略) (略)

代表签字:

日 期:

(略) 方:

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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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现就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等予以补充如下:

一、具体服务内容

1.办理派遣员工入离职手续,并按要求缴纳雇主责任险或商业保险事宜;

2.按月发放薪资,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

3.处理派遣员工在采购人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

4.办理派遣员工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事宜。

二、劳务派遣岗位和基本情况

成交供应商与成交供应商派遣到采购人单位工作的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采购人单位从事 门卫、保洁 等辅助性工作。派遣人员应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成交供应商((略)方)确定后,与采购人((略)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如下: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略) 方(用工单位): (略) (略)

(略) 方(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略)方向(略)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本协议,(略)、(略)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略)方与(略)方派遣到(略)方单位工作的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略)方单位从事 门卫、保洁 等辅助性工作派遣人员应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服务内容

1. 办理派遣员工入离职手续,并按要求缴纳雇主责任险或商业保险事宜;

2. 按月发放薪资,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扣款;

3. 处理派遣员工在(略)方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

4. 办理派遣员工伤残鉴定和保险理赔事宜。

三、派遣期限和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支付:

1.本协议期为 (略) 年,自2025010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然终止,任何一方提前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四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略)方按月向(略)方支付以下费用:

2.1劳务费=∑基本劳务费+商业保险费+其它费用

2.2(略)方支付给(略)方的管理费元/人/月;

上述费用按月支付,(略)方在收到(略)方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汇入(略)方指定银行帐户。

四、工伤、意外 (略) 理

1.因(略)方派遣人员属于退休人员,(略)方不承担其工伤待遇。

2.派遣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等社会商业保险由(略)方办理,员工在(略)方工作期间因工(公)受伤,(略)方应及时将 (略) 救治并通知(略)方,(略)方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派遣人员的各项赔偿金额或者补偿金额。

五、其他

1.因(略)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略)方指定帐户,造成(略)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工资的由(略)方承担责任;(略)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通过银行划入(略)方指定帐户,(略)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的由(略)方承担责任。

2.(略)方与(略)方的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争议涉及到(略)方的,(略)方应通知(略)方的相关人员参与,(略)方与劳动者自行协商解决通过仲裁诉讼解决的,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如有未尽事宜,由(略)、(略)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约定条款可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凡涉及(略)(略)双方业务及财务方面的协议条款(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金额、责任分担)需双方严格保密,原则上只允许与双方业务相关之人员知情。如有泄露,违约方需承担因泄露信息而给另一方带来全部损失的责任。

5.本协议一式(略)份,(略)、(略)双方各执(略)份,自(略)、(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略) 方: (略) (略)

代表签字:

日 期:

(略) 方:

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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