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南陵县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政园林管理所 | ||
(略) 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微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政园林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陵县籍山大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芜湖硕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1CG2024FW507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略)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说明十二、人员及设备要求:“*2.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17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员 | 1人 | |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及操作员 | 2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 |
低压电工 | 3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普工 | 5人 | |
高压电工 | 1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资料员兼文秘 | 2人 | |
(略) (略) 管理员 | 2人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2.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18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
安全员 | 1人 | |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及操作员 | 2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 |
低压电工 | 3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普工 | 5人 | |
高压电工 | 1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
资料员兼文秘 | 2人 | |
(略) (略) 管理员 | 2人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1)2.3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能耗管理类或能源托管类或节能服务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略)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现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能耗管理类或能源托管类或节能服务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略)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3.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1)2.3技术部分:
服务人员配备 |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现更正为:
服务人员配备 |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4. 原采购文件招标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管理所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6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硕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芳、罗涛
电话:(略)、(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政园林管理所 | ||
(略) 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微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政园林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陵县籍山大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芜湖硕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1CG2024FW507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略)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说明十二、人员及设备要求:“*2.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17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员 | 1人 | |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及操作员 | 2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 |
低压电工 | 3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普工 | 5人 | |
高压电工 | 1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资料员兼文秘 | 2人 | |
(略) (略) 管理员 | 2人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2.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18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
安全员 | 1人 | |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及操作员 | 2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 |
低压电工 | 3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普工 | 5人 | |
高压电工 | 1人 |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
资料员兼文秘 | 2人 | |
(略) (略) 管理员 | 2人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1)2.3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能耗管理类或能源托管类或节能服务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略)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现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 4分 |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能耗管理类或能源托管类或节能服务类)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略)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不重复计分。 |
3.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1)2.3技术部分:
服务人员配备 |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现更正为:
服务人员配备 | 2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类或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4. 原采购文件招标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园林管理所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6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硕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芳、罗涛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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