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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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资审公告

于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窗体顶端

现对“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标段答疑内容:

1.贵方组织招标的“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项目(招标编号:*),第一标段采购内容包含地下车库、南广场、配电房等土建施工内容。经查阅施工图纸和核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后,发现房屋土建部分工程量约为8164.*元,与项目控制价 *.*元相比已超过 20%。根据本项目采购涵盖的内容以及工程量,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体原因如下:(1)资质对应性: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分属不同类型,各自有对应的资质要求。市政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而房建项目则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能相互替代。(2)工程专业性:房建项目涉及诸多专业性工作,如房屋的基础、主体结构、防水隔热、建筑机电等,房屋建筑资质是对企业在这些专业领域能力和经验的认可,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才具备专业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条件来完成房建项目。因此我司建议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列入招标文件要求,将原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答: (略) (略) 站房相连接, (略) 下方地下车库结构、以及内部通风水 (略) 站房共建共用,地下基坑工程施工方 (略) 部门有效对接 (略) 行业相关施工规范作业,地下车库施工企业应同 (略) 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资质。为保障地下车库整体顺利推进,故增设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联合体成员方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本标段投标人资质调整为“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2.本项目一标段有大量的房建工程,但代理 (略) (略) 一, (略) 政一级企业有 20 家,建造师人数齐全,社保唯一的企业不足 10 家,去 (略) 及管理 (略) 一级单位外剩约 30 多家左右。有意不设房建资质,属于变相提高门槛,已经违规,请招 (略) (略) 责令代理单位改正,增加房建资质。

答: (略) (略) 站房相连接, (略) 下方地下车库结构、以及内部通风水 (略) 站房共建共用,地下基坑工程施工方 (略) 部门有效对接 (略) 行业相关施工规范作业,地下车库施工企业应同 (略) 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资质。为保障地下车库整体顺利推进,故增设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联合体成员方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本标段投标人资质调整为“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3.该项目一标段资质设置有误,一标段包含了厕所、配电房等配套房建工程及站南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包含护坡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层高 4.8 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2 平方。根据住建部规定的资质承接范围规定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建,市政一级、铁路一级不具备房建工程施工许可,已涉嫌违规,属于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请招标人予以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第一标段: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答: (略) (略) 站房相连接, (略) 下方地下车库结构、以及内部通风水 (略) 站房共建共用,地下基坑工程施工方 (略) 部门有效对接 (略) 行业相关施工规范作业,地下车库施工企业应同 (略) 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资质。为保障地下车库整体顺利推进,故增设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联合体成员方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本标段投标人资质调整为“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4.一标段:请明确匝道工程中一下按项计取的“石灰稳定土”及“水 (略) 面”厚度

答:详见图纸答疑。

5.一标段: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说明:“土方外运(包括:建筑垃圾,淤泥,树根树穴等杂质土)按 5KM 考虑(土方弃置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场内倒运按 1KM 考虑,”实际运距与其不符时是否可以按实际调整?

答:不调整。

6.一标段“站南广场地库土建工程”中钢筋工程量是否包含马镫筋等措施钢筋?

答:包含马镫筋等措施钢筋

7.一标段涉及金额*.85元,最高投标限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在0.01%,对最高投标限价影响较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和中标后实施,已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

二标段答疑内容:

1.针对二标段招标 (略) 政一级资质,我 (略) 市政二级资质,因为信用分的试用,我单位可以采用分包土方单项工程的联合体参建方式联合一家满足招标 (略) 政一级资质共同投标,这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 (略) 站已公示最新信 (略) 站公示为主,还是以招标文件的发布的信用分文件为主?

答:(1)不可以,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①投标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 (略) (略) “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查询的结果为准。②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④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2.二标 (略) 的【转体 T 构桥】是否在招标范围之内?图纸显示的“安徽地铁代建段连续箱梁”是否在招标范围之内?

答:均不在招标范围之内。

3.“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如图所示的单位工程中的清单综合单价与实际偏离较大,请招标人核实。

答:二标段涉及金额*.76元,最高投标限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在0.02%,对最高投标限价影响较小,故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和中标后实施,已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

4.请明确桥梁及匝道工程中一下按项计取的“石灰稳定土”及“水 (略) 面”厚度

答:详见图纸答疑。

5.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说明:“土方外运(包括:建筑垃圾,淤泥,树根树穴等杂质土)按 5KM 考虑(土方弃置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场内倒运按 1KM 考虑,”实际运距与其不符时是否可以按实际调整?

答:不调整。

一、二标段相同答疑内容

1.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要求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该条件设置不 (略) 场竞争,涉嫌排他性。 (略) 以前项目要求,建议招标人将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如:滁 (略) (略) 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二期项目、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等。

答:现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调整为“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竣工日期为准”

2.本项目设置了信用分分值为10分, (略) 内信用分大于70分 (略) 政企业不超过20家,如此设置条件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为了更合理的让更多企业能参与投标,建议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 (略) 政二级以上资质或者在原招标条件下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答:(1)信用分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答疑内容。

3.对于 2.8 亿元以上包含 4000 万 (略) 政工程来说,工程复杂性较大,工期较长。企业业绩中注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这无异于进一步减少参与企业家数,有排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和开放性,建议参 (略)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惯例,业绩要求时间以竣工资料时间为准,可否?

答:现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调整为“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竣工日期为准”。

4.我司企业业绩为“新建航站楼工程及新建高架桥工程项目组合招标,其中合同金额为组合项目总金额,无法体现桥梁具体金额。但竣工报告中桥梁工程金额具有明确体现,满足招标文件 4000 万桥梁工程业绩要求,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提供的业绩类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桥梁工程金额合同中不显示的,可以用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桥梁工程金额来证明。

5.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 2018 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养 (略) 缴纳的予以认可。

6.本项目开标时间设置不科学,预判本项目开标需要两天两夜,周五开标会横跨周六、周日,届时异地评审的评标室监督、值班等人员不一定在岗,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问题不一定有 (略) 理,也可能导致专家周末评标,难以安排时间。建议延期至12月 23 日开标。

答:详见澄清内容。

7.项目经理答辩时长未约定,为了统一评审标准,请明确约定建造师答辩时长。

答:答辩时长不超过8分钟。

8.针对两标段中一不中二,请问一标段 A 与 B 组联合体中标,二标段 A 与 C 组联合体是否能中标?请明确。

答:不可以。本工程先进行第一标段评审,第一标段评审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标段评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成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可以参与第二标段评审。

9.本项目体量较大,制作软件内存不一定够用,请代理单位扩容。

答: (略) (略) 了解,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高于150M,投标人自行考虑,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0.招标文件P49页和P50页中说明第②条,要求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略) 近期大型公标类项目,业绩有效时间均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 建议:招标文件P49页和P50页中说明第②条改为“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请明确!

答:现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调整为“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竣工日期为准”。

11.招标文件资格标评审项中“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亿 (略) 政工程(内容须包含*以上桥梁工程)业绩或…….”。若 (略) 政工程业绩包含*以上桥梁工程,但业绩合同无法明确体现,是否可以提供该业绩的工程量清单予以佐证?

答:可以。

12.若我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是否需具有项目经理业绩?

答:招标公告已明确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资信标评审加分项,根据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办法,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满足评审要求的均予以加分。

13.若我方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均满足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个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14.商务标中要求提供“ (略) (略) ( (略) )企业 (略) 页截图”,因我单位注册人员较多,是否可以节选提供部分截图?

答: (略) (略) ( (略) )企业 (略) 页截图须满足“对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的要求。

15.在本项目投标阶段,除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无需提供且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16.业绩要求提供“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 (略) )可查) (略) 址”,提供中国 (略) (略) 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7.我方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变更项目经理后的业绩,变更证明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请问此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认可?

答: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予以认可。

18.《专用合同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含1.13清单工程量错误产生的工程量)减少0-100%或增加15%以内部分,执行下列第(1)款或第(2)款确定的单价;但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1)款或第(2)款对应的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且结算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新增项目单价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上述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结算价格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价为准。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 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根据《*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6工程量偏差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Q1>1.15Q0时 ,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 ,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质疑一:工程量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1)款或第(2)款对应的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且结算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此条款忠不得高于中标单价,未明确计算方式。是否执行“《*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6工程量偏 差”相应条款?

质疑二:若上述工程量超过15%以外部分执行“《*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9.6工程量偏差”相应条款,则针对工程量减少超过15%部分,未按照清单计价规范 调增结算单价。对于投标人显失公平,增大了投标人的风险。

答:1.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执行。为防止企业恶意不平衡报价,影响工程质量,工程量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1)款或第(2)款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且结算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2、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执行。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含1.13清单工程量错误产生的工程量)减少0-100%,执行下列第(1)款或第(2)款确定的单价。

19.《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价格的调整:

③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1.滁州有信息价的,执行滁州信息价格;滁州无信息价的, 依次执行合肥、南京信息 (略) ,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 价。2、上述无价格的, (略) 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3、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 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基准价格为《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0期)中相对应的不含税价格以及最高投标限 (略) 场询价(或暂估价)计入的价格。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质疑一:上述价差调整方法中约定“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 价”,但价格调整方式中约定为“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两 者矛盾。需明确。

质疑二:1.滁州有信息价的,执行滁州信息价格;滁州无信息价的,依次执行合肥、南京信息 (略) ,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价。2、上述无价格的, (略) 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3、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 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此段描述应该适用“变更估价 原则”中无相同或类似清单参考时材料价格的确认。

答:(1)以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非 (略) 场询价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调整。(2)“1.滁州有信息价的,执行滁州信息价格;滁州无信息价的,依次执行合肥、南京信息 (略) ,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价。2、上述无价格的, (略) 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3、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此部分内容调整至10.4.1变更估价原则条款中。

20.《专用合同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须于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上报,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可以延长。凡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 内上报竣工结算的,处罚*元/月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 款报审计部门办理结算。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后7天内完成审批。

质疑一: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请补充28天内剩余 语句。

质疑二:依据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时限应为60天。请明确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时限。

答:(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2)招标文件已明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7天内完成审批。

21.《专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21.文明施工要求,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占围挡总面积的比例不少于50%,且公益广告要与商业广告穿插展示(每3 块广告中必须要有1 块公益广告),且单面围挡墙体均能看到公益宣传。步行30米,达到 50%面积比例。质疑:请明确商业广告的收益权归属,是否为施工单位所有?

答:招标文件合同及补充条款中关于“文明施工要求(1)公共环境(2)公益宣传”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与《 (略) 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z2022?{34号文)不一致的,以《 (略) 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z2022?{34号文)内容为准。本项目无商业广告展示。

2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二)资信标评审”内对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奖项要求提供得证明材料中对竣工验收要求如下:“③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此处对业绩和奖项的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三者任意提供一项。请问我单位承建项目由于 (略) 地区不同,实际竣工验收时竣工资料名称也存在不同,如竣工资料名称为“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奖项”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描述调整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23.请问竣工资料是否可以提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答:可以。

24.桥梁工程的合同金额是否可以在竣工资料里面体现?

答:可以。

25.铁路项目的项目经理变更和地方上不同,他是 (略) 局管理,只要业主出具的变更报告,不用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答:项目经理变更由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也予以认可。

26.获奖时间是否以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为准?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获奖项目有效时间以建筑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落款时间或获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27.业绩要求提供“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 (略) )可查) (略) 址”,业绩如在中国 (略) 或中国 (略) (略) 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8.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变更项目经理后的业绩,竣工验收报告签字为变更后项目经理签字。变更证明因为 (略) 的不同,变更证明仅有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请问此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予以认可。

29.招标文件中资信证明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明确提供的年份,联合体各方是不是都需要提供请明确?

答:本项目对近年财务状况表不作要求,可以不提供。

30.技术标每个章节有封面,请问封面是否计算在页数之内?

答:不计算在页数范围内。

31. 招标文件P24页内容为:提供的业绩资料需要: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业绩中标通知书; ②业绩合同; ③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业绩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 (略) )可查) (略) 址。请问:1.我公司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是“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认可?请问:2、我公司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是“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略) 验收规范,“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盖的是五方责任主体项目部章是否认可?

答:均予以认可。

32.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新建衢州 (略) 浙江段龙泉站等5座车站站房、生产生活用房和相关工程(QNZFFJ-2标段高铁站站房及站场雨棚工程)”为高铁站站房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铁路(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业绩”?

答:工程类型、性质满足“铁路(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要求。

33.我公司提供的奖项业绩为“ (略) 常熟站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空间)工程(含人防)” (略) 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工程类型、性质满足奖项、业绩“铁路(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要求

34.招标文件P26页内容为: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 “⑤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 (略) 建设项目经理变更采用申请批复制度管理,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只有建设单位盖章的批复文件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35.我公司提供的人员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为8月、9月、10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行考虑。

36.招标文件第三页 1.4.3,第四条 投标不得与本标段存在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请问此句如何理解?假设 A 公司控股(占股大于 50%)B公司、C 公司,一问 A 公司与 B 公司能否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二问 B 公司、C 公司能否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三问控股项目设计单位的投标人能否参与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7.该项目两个标段周五同时开标,双盲评审耗时很长,预计三天两夜或四天三夜,为避开周末开标带来的各种不便,建议将开标时间设置在周一周二!

答:详见澄清内容。

38.请问答辩是采用陈述式还是提问制?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向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提问,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9.因部分省、市对竣工验收报告命名不一,有的称“竣工验收证明书”、有的称“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完工证书”,每逢此类项目均有单位提出此项质疑,鉴于此类答疑过多,为考虑合理性,近期滁州的招标文件均是要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可,不限定竣工材料名称,(如: (略) (略) 及颐养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 (略) 新 (略) 文体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来安县顶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重新招标)、 (略) 实验小学分校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等),本项目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仅限定为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这样就限 (略) 的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竣工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答: 详见澄清内容第1条。

40.请问如有两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牵 (略) 本地企业,信用分大于70分,成员方为外地企业无信用分,则资信标评审中信用分分值为10分还是0分,请明确。

答: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41.请问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文件原文:“1.联合体中,信用分高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方,信用分高的企业承揽的工程量份额不低于40%。联合体各方设立项目资金共管账户,作为本项目工程款支付专项账户,帐户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管理,且联合体成员方须开票给联合体牵头方。”疑问:根据税务“四流合一”原则是否可理解为由联合体成员方开票给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再开具发票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拨款到联合体牵头方的项目资金共管账户,联合体牵头方再将联合体成员方的应付工程款支付到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资金共管账户。为确保联合体各方资金安全,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付款委托,建设单位将联合体各方的款项转入相应各方项目资金共管账户。

答:由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

42.因本项目施工复杂,特别是一标段还有涉铁项目,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主办、组织和协议工作,因本地企 (略) 一级资质, (略) 部门恐有不妥,可否将联合体牵头方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都可以?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3.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 900 天和 30 个月,以哪个时间为准,工作计划是以月还是天?

答:本项目工期:第一标段不高于22个月;第二标段不高于22个月,上述两个标段必须确保均在2026年10月底完工。两个标段分别均不高于660日历天的天数描述,用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里填写工期使用。

44.请明确具体开工时间。

答:计划2025年元旦开工建设,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45.能否提供临水接驳点和临电变压器位置和参数

答:标后详细对接。

46.南站房与南广场及地下车库,局部工作面存在交叉,何时具备工作面移交?

答:标后沟通协调推进。

47.基坑支护图纸指向范围是否在本次编制范围?

答:在本次编制范围内。

48.基坑支护图纸指向范围是否已经完成施工?

答:未完成。

49.招标文件中提到涉及基坑工程 (略) 营业 (略) 安全, (略) 部门审批,这个是配合业主进行报审还是主要负责报审?

答:配合。具体标后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50.下图中配电所位于 (略) 主桥下方,影响转体 T 构桥梁施工,是否可以拆迁?

答:标后沟通对接。

51.招标文件中未见 2×85m 转体 T 构施工图纸,是否可以提供?

答:不在本次范围。

52.招标文件中涉铁工作,所指范围主要是哪些?

答:主要指地下车库涉铁施工组织协调等。

53.请提供勘察报告。

答:现提供,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是否提供临建场地?

答:否。

55.招标文件正文P26页三、一标段: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获奖项目证书或获奖文件,以建筑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②获奖项目中标通知书;③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④获奖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扫描件… 请问: (略)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名称及格式均不一致,我司提供的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有五方盖章,请问是否应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6.招标文件正文P24页一、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亿…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业绩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③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请问: (略)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名称及格式均不一致,我司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交工验收鉴定表,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7.北沿江高铁滁州站项 (略) 、跨线桥、匝道等技术难度较高的工作,施工内容繁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很强的组织能力;本项目为滁州本地企业和央国企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和建造师答辩都是由央国企安排具体建造师参与,为了便于施工企业更好的管理项目、统筹安排,建议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成员各方自由安排,不强制要求牵头方填报派驻项目经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8.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因各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名称不一,我单位提供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59.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安徽省 (略) )可查) (略) 址”,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60.江苏省项目关键人员 (略) 上审批办理系统,项目经理变更流程由企业从“ (略) 场监管与诚 (略) ”中发起,行政主管部门从系统中进行审批,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在“ (略) 场监管与诚 (略) ” 中网上办结审批通过的截图,可否视同提供了“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答:予以认可。

6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第一标段与联合体 A 合作,第二标段与联合体 B 合作,请问是否可以?

答:可以投标。本工程先进行第一标段评审,第一标段评审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标段评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成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可以参与第二标段评审。

62.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附表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请问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是否有要求?如有,还请明确具体持证资格要求

答:请在招标文件附件“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填写相应信息即可。

63.《投标报价编制人信息表》中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4 页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是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即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即可?

答: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中可否写“无”?如“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等。

答:本项目对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作要求,可以不提供。

66.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段名称是填写“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还是“一标段、二标段”?

答:均可以。

67.标书正文可否采用 A3 排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未作明确要求的,投标人自行考虑。

68.请问“资信标评审”中要求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在同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否为同一业绩?

答: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个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69.招标文件第50页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 (略) 政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元及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站前广场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元及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业绩的得 2.5 分。(提供 1 个业绩)请问合同金额是否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准?

答: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0.招标文件第50页要求提供业绩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安徽省 (略) )可查) (略) 址江苏省 (略) 作为江苏省法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其网页公布的中标 (略) 址及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71.招标文件第48-49页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亿 (略) 政工程(内容须包含4000 万以上桥梁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元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站前广场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亿元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业绩或同时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 (略) 政工程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0 万以上桥梁工程业绩。说明⑤中要求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1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请问,我司企业业绩同时提供一个合同额2. (略) 政工程业绩和一个合同金额*以上桥梁工程业绩,共计2个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72.我司拟提 (略) 政业绩合同额在2.8亿元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清淤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景观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该项目招标时要 (略) 政公用工程资质,项目经理资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请问是否满足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评审要求?

答:满足。

一、二标段澄清内容:

1.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奖项”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描述调整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按第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每个投标单位可投一个或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第二标段的评审。

3.本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第一标段:不高于22个月;第二标段:不高于22个月,上述两个标段必须确保均在2026年10月底完工。

4.招标文件投标函第3条调整为: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A岗),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B岗,如有),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月(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确保在2026年10月底完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5日08时 (略) (略) (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5日08时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

6.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5日8时(投标截止 10 日) (略) (略) 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

7.招标人澄清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16日17时 (略) (略) 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 (略)

联系人:顾莉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联系人:田甜

联系方式:0550-*、*

2024年12月10日

于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窗体顶端

现对“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标段答疑内容:

1.贵方组织招标的“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项目(招标编号:*),第一标段采购内容包含地下车库、南广场、配电房等土建施工内容。经查阅施工图纸和核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后,发现房屋土建部分工程量约为8164.*元,与项目控制价 *.*元相比已超过 20%。根据本项目采购涵盖的内容以及工程量,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体原因如下:(1)资质对应性: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分属不同类型,各自有对应的资质要求。市政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而房建项目则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能相互替代。(2)工程专业性:房建项目涉及诸多专业性工作,如房屋的基础、主体结构、防水隔热、建筑机电等,房屋建筑资质是对企业在这些专业领域能力和经验的认可,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才具备专业的人员、技术和设备等条件来完成房建项目。因此我司建议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列入招标文件要求,将原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答: (略) (略) 站房相连接, (略) 下方地下车库结构、以及内部通风水 (略) 站房共建共用,地下基坑工程施工方 (略) 部门有效对接 (略) 行业相关施工规范作业,地下车库施工企业应同 (略) 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资质。为保障地下车库整体顺利推进,故增设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联合体成员方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本标段投标人资质调整为“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2.本项目一标段有大量的房建工程,但代理 (略) (略) 一, (略) 政一级企业有 20 家,建造师人数齐全,社保唯一的企业不足 10 家,去 (略) 及管理 (略) 一级单位外剩约 30 多家左右。有意不设房建资质,属于变相提高门槛,已经违规,请招 (略) (略) 责令代理单位改正,增加房建资质。

答: (略) (略) 站房相连接, (略) 下方地下车库结构、以及内部通风水 (略) 站房共建共用,地下基坑工程施工方 (略) 部门有效对接 (略) 行业相关施工规范作业,地下车库施工企业应同 (略) 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资质。为保障地下车库整体顺利推进,故增设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联合体成员方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本标段投标人资质调整为“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3.该项目一标段资质设置有误,一标段包含了厕所、配电房等配套房建工程及站南广场地下车库工程(包含护坡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层高 4.8 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2 平方。根据住建部规定的资质承接范围规定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建,市政一级、铁路一级不具备房建工程施工许可,已涉嫌违规,属于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请招标人予以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第一标段: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答: (略) (略) 站房相连接, (略) 下方地下车库结构、以及内部通风水 (略) 站房共建共用,地下基坑工程施工方 (略) 部门有效对接 (略) 行业相关施工规范作业,地下车库施工企业应同 (略) 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资质。为保障地下车库整体顺利推进,故增设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但联合体成员方中承担房建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即本标段投标人资质调整为“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

4.一标段:请明确匝道工程中一下按项计取的“石灰稳定土”及“水 (略) 面”厚度

答:详见图纸答疑。

5.一标段: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说明:“土方外运(包括:建筑垃圾,淤泥,树根树穴等杂质土)按 5KM 考虑(土方弃置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场内倒运按 1KM 考虑,”实际运距与其不符时是否可以按实际调整?

答:不调整。

6.一标段“站南广场地库土建工程”中钢筋工程量是否包含马镫筋等措施钢筋?

答:包含马镫筋等措施钢筋

7.一标段涉及金额*.85元,最高投标限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在0.01%,对最高投标限价影响较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和中标后实施,已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

二标段答疑内容:

1.针对二标段招标 (略) 政一级资质,我 (略) 市政二级资质,因为信用分的试用,我单位可以采用分包土方单项工程的联合体参建方式联合一家满足招标 (略) 政一级资质共同投标,这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 (略) 站已公示最新信 (略) 站公示为主,还是以招标文件的发布的信用分文件为主?

答:(1)不可以,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故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①投标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 (略) (略) “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查询的结果为准。②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 (略) 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④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2.二标 (略) 的【转体 T 构桥】是否在招标范围之内?图纸显示的“安徽地铁代建段连续箱梁”是否在招标范围之内?

答:均不在招标范围之内。

3.“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如图所示的单位工程中的清单综合单价与实际偏离较大,请招标人核实。

答:二标段涉及金额*.76元,最高投标限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在0.02%,对最高投标限价影响较小,故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和中标后实施,已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

4.请明确桥梁及匝道工程中一下按项计取的“石灰稳定土”及“水 (略) 面”厚度

答:详见图纸答疑。

5.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说明:“土方外运(包括:建筑垃圾,淤泥,树根树穴等杂质土)按 5KM 考虑(土方弃置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场内倒运按 1KM 考虑,”实际运距与其不符时是否可以按实际调整?

答:不调整。

一、二标段相同答疑内容

1.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要求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该条件设置不 (略) 场竞争,涉嫌排他性。 (略) 以前项目要求,建议招标人将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修改为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如:滁 (略) (略) 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二期项目、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等。

答:现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调整为“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竣工日期为准”

2.本项目设置了信用分分值为10分, (略) 内信用分大于70分 (略) 政企业不超过20家,如此设置条件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为了更合理的让更多企业能参与投标,建议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 (略) 政二级以上资质或者在原招标条件下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答:(1)信用分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答疑内容。

3.对于 2.8 亿元以上包含 4000 万 (略) 政工程来说,工程复杂性较大,工期较长。企业业绩中注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这无异于进一步减少参与企业家数,有排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和开放性,建议参 (略)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惯例,业绩要求时间以竣工资料时间为准,可否?

答:现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调整为“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竣工日期为准”。

4.我司企业业绩为“新建航站楼工程及新建高架桥工程项目组合招标,其中合同金额为组合项目总金额,无法体现桥梁具体金额。但竣工报告中桥梁工程金额具有明确体现,满足招标文件 4000 万桥梁工程业绩要求,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提供的业绩类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桥梁工程金额合同中不显示的,可以用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桥梁工程金额来证明。

5.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 2018 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养 (略) 缴纳的予以认可。

6.本项目开标时间设置不科学,预判本项目开标需要两天两夜,周五开标会横跨周六、周日,届时异地评审的评标室监督、值班等人员不一定在岗,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问题不一定有 (略) 理,也可能导致专家周末评标,难以安排时间。建议延期至12月 23 日开标。

答:详见澄清内容。

7.项目经理答辩时长未约定,为了统一评审标准,请明确约定建造师答辩时长。

答:答辩时长不超过8分钟。

8.针对两标段中一不中二,请问一标段 A 与 B 组联合体中标,二标段 A 与 C 组联合体是否能中标?请明确。

答:不可以。本工程先进行第一标段评审,第一标段评审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标段评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成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可以参与第二标段评审。

9.本项目体量较大,制作软件内存不一定够用,请代理单位扩容。

答: (略) (略) 了解,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高于150M,投标人自行考虑,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0.招标文件P49页和P50页中说明第②条,要求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略) 近期大型公标类项目,业绩有效时间均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 建议:招标文件P49页和P50页中说明第②条改为“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请明确!

答:现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调整为“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竣工日期为准”。

11.招标文件资格标评审项中“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亿 (略) 政工程(内容须包含*以上桥梁工程)业绩或…….”。若 (略) 政工程业绩包含*以上桥梁工程,但业绩合同无法明确体现,是否可以提供该业绩的工程量清单予以佐证?

答:可以。

12.若我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是否需具有项目经理业绩?

答:招标公告已明确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资信标评审加分项,根据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办法,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满足评审要求的均予以加分。

13.若我方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均满足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个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14.商务标中要求提供“ (略) (略) ( (略) )企业 (略) 页截图”,因我单位注册人员较多,是否可以节选提供部分截图?

答: (略) (略) ( (略) )企业 (略) 页截图须满足“对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的要求。

15.在本项目投标阶段,除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无需提供且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16.业绩要求提供“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 (略) )可查) (略) 址”,提供中国 (略) (略) 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17.我方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变更项目经理后的业绩,变更证明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请问此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认可?

答: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予以认可。

18.《专用合同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含1.13清单工程量错误产生的工程量)减少0-100%或增加15%以内部分,执行下列第(1)款或第(2)款确定的单价;但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1)款或第(2)款对应的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且结算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新增项目单价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原则重新组价×投标让利幅度(上述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结算价格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价为准。10.4.1.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 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根据《*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6工程量偏差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Q1>1.15Q0时 ,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 ,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质疑一:工程量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1)款或第(2)款对应的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且结算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此条款忠不得高于中标单价,未明确计算方式。是否执行“《*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6工程量偏 差”相应条款?

质疑二:若上述工程量超过15%以外部分执行“《*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9.6工程量偏差”相应条款,则针对工程量减少超过15%部分,未按照清单计价规范 调增结算单价。对于投标人显失公平,增大了投标人的风险。

答:1.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执行。为防止企业恶意不平衡报价,影响工程质量,工程量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第(1)款或第(2)款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投标让利幅度计算且结算单价不得高于中标单价;(投标让利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中标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相应税金);2、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执行。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含1.13清单工程量错误产生的工程量)减少0-100%,执行下列第(1)款或第(2)款确定的单价。

19.《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价格的调整:

③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1.滁州有信息价的,执行滁州信息价格;滁州无信息价的, 依次执行合肥、南京信息 (略) ,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 价。2、上述无价格的, (略) 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3、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 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基准价格为《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0期)中相对应的不含税价格以及最高投标限 (略) 场询价(或暂估价)计入的价格。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质疑一:上述价差调整方法中约定“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 价”,但价格调整方式中约定为“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两 者矛盾。需明确。

质疑二:1.滁州有信息价的,执行滁州信息价格;滁州无信息价的,依次执行合肥、南京信息 (略) ,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价。2、上述无价格的, (略) 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3、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 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此段描述应该适用“变更估价 原则”中无相同或类似清单参考时材料价格的确认。

答:(1)以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非 (略) 场询价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调整。(2)“1.滁州有信息价的,执行滁州信息价格;滁州无信息价的,依次执行合肥、南京信息 (略) ,以实际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合同价。2、上述无价格的, (略) 同期招标中标价格(不下浮);3、无信息价且无同期招标中标价的,则根据金额大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或询价,招标或询价价格不再下浮”此部分内容调整至10.4.1变更估价原则条款中。

20.《专用合同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须于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上报,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可以延长。凡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 内上报竣工结算的,处罚*元/月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 款报审计部门办理结算。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后7天内完成审批。

质疑一: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请补充28天内剩余 语句。

质疑二:依据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时限应为60天。请明确发包人竣工结算审核时限。

答:(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2)招标文件已明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7天内完成审批。

21.《专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21.文明施工要求,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占围挡总面积的比例不少于50%,且公益广告要与商业广告穿插展示(每3 块广告中必须要有1 块公益广告),且单面围挡墙体均能看到公益宣传。步行30米,达到 50%面积比例。质疑:请明确商业广告的收益权归属,是否为施工单位所有?

答:招标文件合同及补充条款中关于“文明施工要求(1)公共环境(2)公益宣传”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与《 (略) 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z2022?{34号文)不一致的,以《 (略) 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z2022?{34号文)内容为准。本项目无商业广告展示。

2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二)资信标评审”内对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奖项要求提供得证明材料中对竣工验收要求如下:“③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此处对业绩和奖项的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三者任意提供一项。请问我单位承建项目由于 (略) 地区不同,实际竣工验收时竣工资料名称也存在不同,如竣工资料名称为“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奖项”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描述调整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23.请问竣工资料是否可以提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答:可以。

24.桥梁工程的合同金额是否可以在竣工资料里面体现?

答:可以。

25.铁路项目的项目经理变更和地方上不同,他是 (略) 局管理,只要业主出具的变更报告,不用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答:项目经理变更由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也予以认可。

26.获奖时间是否以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为准?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获奖项目有效时间以建筑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落款时间或获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27.业绩要求提供“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 (略) )可查) (略) 址”,业绩如在中国 (略) 或中国 (略) (略) 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8.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变更项目经理后的业绩,竣工验收报告签字为变更后项目经理签字。变更证明因为 (略) 的不同,变更证明仅有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请问此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予以认可。

29.招标文件中资信证明文件: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明确提供的年份,联合体各方是不是都需要提供请明确?

答:本项目对近年财务状况表不作要求,可以不提供。

30.技术标每个章节有封面,请问封面是否计算在页数之内?

答:不计算在页数范围内。

31. 招标文件P24页内容为:提供的业绩资料需要: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业绩中标通知书; ②业绩合同; ③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业绩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 (略) )可查) (略) 址。请问:1.我公司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是“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认可?请问:2、我公司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是“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略) 验收规范,“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盖的是五方责任主体项目部章是否认可?

答:均予以认可。

32.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新建衢州 (略) 浙江段龙泉站等5座车站站房、生产生活用房和相关工程(QNZFFJ-2标段高铁站站房及站场雨棚工程)”为高铁站站房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铁路(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业绩”?

答:工程类型、性质满足“铁路(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要求。

33.我公司提供的奖项业绩为“ (略) 常熟站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空间)工程(含人防)” (略) 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工程类型、性质满足奖项、业绩“铁路(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要求

34.招标文件P26页内容为: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 “⑤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 (略) 建设项目经理变更采用申请批复制度管理,我公司提供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只有建设单位盖章的批复文件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35.我公司提供的人员近三个月连续社保证明为8月、9月、10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行考虑。

36.招标文件第三页 1.4.3,第四条 投标不得与本标段存在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请问此句如何理解?假设 A 公司控股(占股大于 50%)B公司、C 公司,一问 A 公司与 B 公司能否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二问 B 公司、C 公司能否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三问控股项目设计单位的投标人能否参与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7.该项目两个标段周五同时开标,双盲评审耗时很长,预计三天两夜或四天三夜,为避开周末开标带来的各种不便,建议将开标时间设置在周一周二!

答:详见澄清内容。

38.请问答辩是采用陈述式还是提问制?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向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提问,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9.因部分省、市对竣工验收报告命名不一,有的称“竣工验收证明书”、有的称“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完工证书”,每逢此类项目均有单位提出此项质疑,鉴于此类答疑过多,为考虑合理性,近期滁州的招标文件均是要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可,不限定竣工材料名称,(如: (略) (略) 及颐养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来安县顶山-汊河省际 (略) 新 (略) 文体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来安县顶 (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重新招标)、 (略) 实验小学分校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剩余工程项目等),本项目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仅限定为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这样就限 (略) 的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竣工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答: 详见澄清内容第1条。

40.请问如有两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牵 (略) 本地企业,信用分大于70分,成员方为外地企业无信用分,则资信标评审中信用分分值为10分还是0分,请明确。

答: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41.请问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文件原文:“1.联合体中,信用分高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方,信用分高的企业承揽的工程量份额不低于40%。联合体各方设立项目资金共管账户,作为本项目工程款支付专项账户,帐户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管理,且联合体成员方须开票给联合体牵头方。”疑问:根据税务“四流合一”原则是否可理解为由联合体成员方开票给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再开具发票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拨款到联合体牵头方的项目资金共管账户,联合体牵头方再将联合体成员方的应付工程款支付到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资金共管账户。为确保联合体各方资金安全,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付款委托,建设单位将联合体各方的款项转入相应各方项目资金共管账户。

答:由联合体各方协商确定。

42.因本项目施工复杂,特别是一标段还有涉铁项目,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主办、组织和协议工作,因本地企 (略) 一级资质, (略) 部门恐有不妥,可否将联合体牵头方改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都可以?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3.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 900 天和 30 个月,以哪个时间为准,工作计划是以月还是天?

答:本项目工期:第一标段不高于22个月;第二标段不高于22个月,上述两个标段必须确保均在2026年10月底完工。两个标段分别均不高于660日历天的天数描述,用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里填写工期使用。

44.请明确具体开工时间。

答:计划2025年元旦开工建设,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45.能否提供临水接驳点和临电变压器位置和参数

答:标后详细对接。

46.南站房与南广场及地下车库,局部工作面存在交叉,何时具备工作面移交?

答:标后沟通协调推进。

47.基坑支护图纸指向范围是否在本次编制范围?

答:在本次编制范围内。

48.基坑支护图纸指向范围是否已经完成施工?

答:未完成。

49.招标文件中提到涉及基坑工程 (略) 营业 (略) 安全, (略) 部门审批,这个是配合业主进行报审还是主要负责报审?

答:配合。具体标后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50.下图中配电所位于 (略) 主桥下方,影响转体 T 构桥梁施工,是否可以拆迁?

答:标后沟通对接。

51.招标文件中未见 2×85m 转体 T 构施工图纸,是否可以提供?

答:不在本次范围。

52.招标文件中涉铁工作,所指范围主要是哪些?

答:主要指地下车库涉铁施工组织协调等。

53.请提供勘察报告。

答:现提供,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是否提供临建场地?

答:否。

55.招标文件正文P26页三、一标段: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获奖项目证书或获奖文件,以建筑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②获奖项目中标通知书;③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④获奖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扫描件… 请问: (略)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名称及格式均不一致,我司提供的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有五方盖章,请问是否应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6.招标文件正文P24页一、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亿…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业绩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③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请问: (略)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名称及格式均不一致,我司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交工验收鉴定表,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57.北沿江高铁滁州站项 (略) 、跨线桥、匝道等技术难度较高的工作,施工内容繁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很强的组织能力;本项目为滁州本地企业和央国企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和建造师答辩都是由央国企安排具体建造师参与,为了便于施工企业更好的管理项目、统筹安排,建议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成员各方自由安排,不强制要求牵头方填报派驻项目经理。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8.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因各地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名称不一,我单位提供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59.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安徽省 (略) )可查) (略) 址”,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60.江苏省项目关键人员 (略) 上审批办理系统,项目经理变更流程由企业从“ (略) 场监管与诚 (略) ”中发起,行政主管部门从系统中进行审批,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在“ (略) 场监管与诚 (略) ” 中网上办结审批通过的截图,可否视同提供了“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答:予以认可。

6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第一标段与联合体 A 合作,第二标段与联合体 B 合作,请问是否可以?

答:可以投标。本工程先进行第一标段评审,第一标段评审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标段评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成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可以参与第二标段评审。

62.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附表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请问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是否有要求?如有,还请明确具体持证资格要求

答:请在招标文件附件“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填写相应信息即可。

63.《投标报价编制人信息表》中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4 页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是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即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即可?

答: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中可否写“无”?如“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等。

答:本项目对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作要求,可以不提供。

66.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段名称是填写“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还是“一标段、二标段”?

答:均可以。

67.标书正文可否采用 A3 排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未作明确要求的,投标人自行考虑。

68.请问“资信标评审”中要求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在同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否为同一业绩?

答: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和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个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69.招标文件第50页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 (略) 政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元及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站前广场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元及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业绩的得 2.5 分。(提供 1 个业绩)请问合同金额是否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准?

答: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0.招标文件第50页要求提供业绩 (略) (略) 或 (略) ( (略) 平台,如 (略) (安徽省 (略) )可查) (略) 址江苏省 (略) 作为江苏省法定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其网页公布的中标 (略) 址及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71.招标文件第48-49页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8亿 (略) 政工程(内容须包含4000 万以上桥梁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元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站前广场工程业绩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亿元 (略) (火车站或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业绩或同时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8 亿 (略) 政工程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0 万以上桥梁工程业绩。说明⑤中要求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1 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请问,我司企业业绩同时提供一个合同额2. (略) 政工程业绩和一个合同金额*以上桥梁工程业绩,共计2个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72.我司拟提 (略) 政业绩合同额在2.8亿元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清淤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景观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该项目招标时要 (略) 政公用工程资质,项目经理资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请问是否满足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评审要求?

答:满足。

一、二标段澄清内容:

1.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奖项”中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描述调整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等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按第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每个投标单位可投一个或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第二标段的评审。

3.本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第一标段:不高于22个月;第二标段:不高于22个月,上述两个标段必须确保均在2026年10月底完工。

4.招标文件投标函第3条调整为: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A岗),建造师为本工程项目经理(B岗,如有),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月(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确保在2026年10月底完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5日08时 (略) (略) (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5日08时至2024年12月25日09时。

6.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5日8时(投标截止 10 日) (略) (略) 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

7.招标人澄清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16日17时 (略) (略) 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 (略)

联系人:顾莉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联系人:田甜

联系方式:0550-*、*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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