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及改造工程更正公告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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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及改造工程更正公告3次

关于临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及改造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及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FY2024GC026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修改为: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 重点评审表中“三、服务便利度 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分析本单位承担该项目保障及时服务的能力,具体包括设备、材料、机械的供应保障能力,施工队(略)组建的稳定性和及时性,项目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删除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 二、定标 2.定标要素优先顺序中“3)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务便利度”删除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均由“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更正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12月3日

关于临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及改造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讯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及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FY2024GC026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修改为: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 重点评审表中“三、服务便利度 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分析本单位承担该项目保障及时服务的能力,具体包括设备、材料、机械的供应保障能力,施工队(略)组建的稳定性和及时性,项目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删除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 二、定标 2.定标要素优先顺序中“3)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务便利度”删除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均由“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更正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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