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60线四会市大迳桥头至威整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省道S260线四会市大迳桥头至威整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安排修改为: (1)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2)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3)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5)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16日00时00分 (6)答疑澄清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2.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金额、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限作出以下修改: (1)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金额修改为:8068.*元。 (2)施工工期修改为:680天; (3)招标文件第9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 监理服务期:1490天 其中:施工图设计期:50天 施工准备阶段:30天 施工阶段:680天 交(竣)工验收及与缺陷责任期:730天。 3.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款,现变更为: (1)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保证金管理账户(账户信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注:转账时,请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标段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各投标人自 (略) (略) 系统,须到保证金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2)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 (略) (略) ,在“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广 (略) ( (略) )→“服务指南”→“ (略) (略) 操作指南”。电子保 (略) (略) 关联成功,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内。(电子保函因保密原因,投标文件中不显示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等相关内容,属正常情况,项目开标后打印显示完整内容的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被否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 4.删除招标文件第13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7.4款 2.中标人如以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原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6.1.1款,现变更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从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拟定在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主场专家(3人)及副场专家(2人)。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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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安排修改为: (1)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2)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3)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5)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16日00时00分 (6)答疑澄清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2.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金额、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限作出以下修改: (1)项目资金来源构成金额修改为:8068.*元。 (2)施工工期修改为:680天; (3)招标文件第9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监理服务期限修改为: 监理服务期:1490天 其中:施工图设计期:50天 施工准备阶段:30天 施工阶段:680天 交(竣)工验收及与缺陷责任期:730天。 3.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款,现变更为: (1)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保证金管理账户(账户信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注:转账时,请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标段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各投标人自 (略) (略) 系统,须到保证金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2)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 (略) (略) ,在“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广 (略) ( (略) )→“服务指南”→“ (略) (略) 操作指南”。电子保 (略) (略) 关联成功,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内。(电子保函因保密原因,投标文件中不显示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等相关内容,属正常情况,项目开标后打印显示完整内容的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被否决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 4.删除招标文件第13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7.4款 2.中标人如以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原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6.1.1款,现变更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从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拟定在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主场专家(3人)及副场专家(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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