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图书综合科技楼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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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图书综合科技楼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焦财磋商采购-2024-7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二期)图书综合科技楼改造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2月06日、《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2.(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变更为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其他事项不变
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1日17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 (略) (略) 网站- (略) ,在“答疑澄清文件”栏里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略) 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赵女士
联系方式:(略) (略)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焦财磋商采购-2024-7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二期)图书综合科技楼改造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2月06日、《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2.(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变更为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其他事项不变
5、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1日17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 (略) (略) 网站- (略) ,在“答疑澄清文件”栏里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略) 889号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赵女士
联系方式:(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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