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WZ#/#-9418)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部分评审因素标题及评审条款号显示不全,现予以补充说明:
一、评审因素标题
1、评审标准中“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项目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审”对应分值为10分,属于评审因素“项目情况及理解程度”;
2、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对应分值为12分,属于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
3、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对应分值为6分,属于评审因素“项目负责人业绩”;
4、评审标准中的价格评审部分对应分值为10分,属于评审因素“评标价”。
二、评审因素所属条款号
1、评审因素“项目情况理解程度、服务的难点及要点分析、跟踪审计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措施、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内部管理制度”属于条款号“2.2.2(1) 技术评分标准”;
2、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拟委任人员资格”属于条款号“2.2.2(2) 商务评分标准”;
3、评审因素“评标价”属于条款号“2.2.2(3)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补充完整后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Word版本详见本通知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 标 人:长丰 (略)
地 址: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23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51-#
长丰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WZ#/#-9418)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部分评审因素标题及评审条款号显示不全,现予以补充说明:
一、评审因素标题
1、评审标准中“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项目重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审”对应分值为10分,属于评审因素“项目情况及理解程度”;
2、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对应分值为12分,属于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
3、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对应分值为6分,属于评审因素“项目负责人业绩”;
4、评审标准中的价格评审部分对应分值为10分,属于评审因素“评标价”。
二、评审因素所属条款号
1、评审因素“项目情况理解程度、服务的难点及要点分析、跟踪审计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措施、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内部管理制度”属于条款号“2.2.2(1) 技术评分标准”;
2、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拟委任人员资格”属于条款号“2.2.2(2) 商务评分标准”;
3、评审因素“评标价”属于条款号“2.2.2(3)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补充完整后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Word版本详见本通知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 标 人:长丰 (略)
地 址: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 址: 23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51-#
长丰 (略)
安徽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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