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区安保服务采购-答疑变更
各院区安保服务采购-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保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4BFFFZ(略)
原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FZ(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保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招标文件中“突发事 (略) 理能力”评分项设定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修改。
答: (略) 属于公共场所,需要面对社会不同人群,可能出现各类突发事件,投标 (略) 理过突发事件的经历是其应急能力的具体表现,鉴于 (略) 级事业单位,相关评分项设定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不予修改。
2、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评分项第2、3、4小项设定是否具有排他性,是否可以修改为只要求安保类荣誉。
答: (略) 安保服务的特殊性,相应的,对承担团队管理职能的项目经理岗位人员要求应当更加具体和多维度,故上述评分项分别从“文明类”、“劳动类”、“安保类”三个层面进行细化量化的评审,而非单纯仅对安保类荣誉加分,上述评分项评审内容与实际履约相关、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具有排他性,不予修改。
3、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荣誉”评分项第2小项设定是否契合招标内容,是否可以修改为安保类荣誉。
答:该评分项第1小项已经设定了安保类荣誉作为加分条件,第2小项的“示范类”荣誉与第1小项并不冲突,且该评分项是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的体现,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0号
联系方式:05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略)
0天0小时4分35秒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保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4BFFFZ(略)
原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FZ(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保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招标文件中“突发事 (略) 理能力”评分项设定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修改。
答: (略) 属于公共场所,需要面对社会不同人群,可能出现各类突发事件,投标 (略) 理过突发事件的经历是其应急能力的具体表现,鉴于 (略) 级事业单位,相关评分项设定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不予修改。
2、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评分项第2、3、4小项设定是否具有排他性,是否可以修改为只要求安保类荣誉。
答: (略) 安保服务的特殊性,相应的,对承担团队管理职能的项目经理岗位人员要求应当更加具体和多维度,故上述评分项分别从“文明类”、“劳动类”、“安保类”三个层面进行细化量化的评审,而非单纯仅对安保类荣誉加分,上述评分项评审内容与实际履约相关、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具有排他性,不予修改。
3、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荣誉”评分项第2小项设定是否契合招标内容,是否可以修改为安保类荣誉。
答:该评分项第1小项已经设定了安保类荣誉作为加分条件,第2小项的“示范类”荣誉与第1小项并不冲突,且该评分项是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的体现,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90号
联系方式:055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略)
0天0小时4分3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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