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和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和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删除所有关于“设计概算”的相关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3.1.6财务要求 修改为“无财务要求”。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调整。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8.1中“(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10%”修改为“(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金额的10%”。 4、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12月12日 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P109、P110,其中“10. 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设计概算编制费、施工图设计费、各专业专项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工程变更设计费、现场设计代表驻场费、补充或修改设计费、合同范围内涉及的专业评审会务费用、模型制作、赶工费、保险、税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经批复或发包人确认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也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文件内容提出关于“设计概算编制费”和“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二个地方表达方式存在不一样工作要求,请明确可以根据那个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设计概算编制,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P109, 其中“10.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和P119,其中“(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20 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 文件内容提出关于“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和“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二者表达方式不一致,建议:修改成“合同总价的金额10% ”。 答: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不存在暂定金额。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三:招标文件P3 其中关于“3.1.6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的要求。自2020年爆发疫情近几年,国 (略) 场业务持续每年走下坡, (略) 建筑项目出现烂尾工程,对我们建筑行业设计企业影响非常大,对全国75%以上设计企业的财务年度盈利、亏损影响非常大。建议贵司在招标中“取消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的要求; 答:上述内容已调整,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提问四:1、疑问:招标文件,第76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2.工程设计阶段:本次装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的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或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装饰装修、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等”。内容提出“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和“设计概算”二者存在不一样工作要求及表达方式,请问以那个指示为准确? 2、疑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09-110页,“10. 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设计概算编制费、施工图设计费、各专业专项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工程变更设计费、现场设计代表驻场费、补充或修改设计费、合同范围内涉及的专业评审会务费用、模型制作、赶工费、保险、税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经批复或发包人确认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也不 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内容提出“设计概算编制费”和“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二者存在不一样工作要求及表达方式,请问以那个指示为准确? 3、疑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19页,第18其他,“18.1(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20 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与第109页 “第10.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 内容提出“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和“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二者表达方式不一致,后者已经明确“总价包干合同”,建议:修改成“合同价总金额的 10%”。 答:有关疑问1及疑问2的回复为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设计概算编制,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有关疑问3的回复为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不存在暂定金额。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特此答疑。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12月1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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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删除所有关于“设计概算”的相关内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3.1.6财务要求 修改为“无财务要求”。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调整。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8.1中“(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10%”修改为“(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金额的10%”。 4、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12月12日 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博城精选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标段”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P109、P110,其中“10. 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设计概算编制费、施工图设计费、各专业专项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工程变更设计费、现场设计代表驻场费、补充或修改设计费、合同范围内涉及的专业评审会务费用、模型制作、赶工费、保险、税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经批复或发包人确认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也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文件内容提出关于“设计概算编制费”和“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二个地方表达方式存在不一样工作要求,请明确可以根据那个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设计概算编制,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P109, 其中“10.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和P119,其中“(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20 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 文件内容提出关于“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和“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二者表达方式不一致,建议:修改成“合同总价的金额10% ”。 答: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不存在暂定金额。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三:招标文件P3 其中关于“3.1.6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的要求。自2020年爆发疫情近几年,国 (略) 场业务持续每年走下坡, (略) 建筑项目出现烂尾工程,对我们建筑行业设计企业影响非常大,对全国75%以上设计企业的财务年度盈利、亏损影响非常大。建议贵司在招标中“取消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的要求; 答:上述内容已调整,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提问四:1、疑问:招标文件,第76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2.工程设计阶段:本次装修设计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的范围及内容以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或工作联系函要求为准。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装饰装修、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概算、竣工图编制等”。内容提出“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和“设计概算”二者存在不一样工作要求及表达方式,请问以那个指示为准确? 2、疑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09-110页,“10. 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设计概算编制费、施工图设计费、各专业专项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工程变更设计费、现场设计代表驻场费、补充或修改设计费、合同范围内涉及的专业评审会务费用、模型制作、赶工费、保险、税费、利润、风险等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不得高于经批复或发包人确认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也不 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内容提出“设计概算编制费”和“概算投资所计设计费用”二者存在不一样工作要求及表达方式,请问以那个指示为准确? 3、疑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19页,第18其他,“18.1(1)设计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20 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与第109页 “第10. 合同价款与支付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 内容提出“合同价暂定金额的 10%”和“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二者表达方式不一致,后者已经明确“总价包干合同”,建议:修改成“合同价总金额的 10%”。 答:有关疑问1及疑问2的回复为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设计概算编制,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有关疑问3的回复为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不存在暂定金额。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 特此答疑。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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