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路消防站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蚌埠路消防站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12,6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备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勘察、测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经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档案馆)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可视为原件。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业绩均得分。”变更为“(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为准。(2)勘察、测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文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成果文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3)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经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档案馆)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可视为原件。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证明材料,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成果文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业绩均得分。” 二、原公告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后应满足"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的要求及“三、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变更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其中联合体勘察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1 款要求"; 联合体测绘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2 款要求";联合体工程监理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3 款要求";联合体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4 款要求";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增加第8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8中6.2 工程监理人员按照《 (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试行)》(房屋建筑工程)、《山东省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市政公用工程)规定要求配备,具体如下: 除总监外,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 1 人。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 (GB/T*-2013)》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注册资格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驻本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3)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以及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 投标人应对承诺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承诺,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变更为“6.2工程监理人员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知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略) 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23〕6号)规定要求配备,具体如下: 除总监外,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注册资格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 (3)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以及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 投标人应对承诺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承诺,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五、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提供的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及证明材料等均为原件扫描件。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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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12,6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备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勘察、测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经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档案馆)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可视为原件。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业绩均得分。”变更为“(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为准。(2)勘察、测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文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成果文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3)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经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档案馆)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可视为原件。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证明材料, 否则不得分。项目时间以成果文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业绩均得分。” 二、原公告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后应满足"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的要求及“三、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变更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其中联合体勘察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1 款要求"; 联合体测绘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2 款要求";联合体工程监理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3 款要求";联合体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 1 条、第 3条、第 2.4 款要求";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增加第8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8中6.2 工程监理人员按照《 (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试行)》(房屋建筑工程)、《山东省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市政公用工程)规定要求配备,具体如下: 除总监外,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 1 人。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 (GB/T*-2013)》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注册资格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驻本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3)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以及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 投标人应对承诺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承诺,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变更为“6.2工程监理人员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知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略) 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23〕6号)规定要求配备,具体如下: 除总监外,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的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注册资格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 (3)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以及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 投标人应对承诺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承诺,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五、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提供的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及证明材料等均为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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