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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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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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请问招标人会委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吗?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2:现在很多项目都没有钱了,本项目资金到位了吗?能否按合同约定付款?请明确答复 回复:本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工程款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 质疑3:招标图就是以后的施工图吗?不会招标一套图,施工一套吧! 回复:施工图已重新发布,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4:请发布准确的地勘资料? 回复: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5:有业主专家吗?请回答,有或无?少说些依法组建类的官话?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6:6、专用合同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项目施工期人、材、机械使用费不调整。”不合理,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的“12. 本招标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 号)执行”相悖。请招标人回复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并增加约定主要材料的调差办法。 回复:因本招标项目施工时间工期短,且未跨年施工,故施工期的人、材、机等价格不进行调整。 质疑7:1、建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2投标报价的10.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依据中增加《 (略) 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渝建〔2023〕22 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6中的“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合理,其费用是在概算中列项开支在二类费用中的技术咨询费中,本应由发包人承担。且其计费办 (略) 场行情折价计算,请招标人回复该费用按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计算后优惠20%后按80%计取。 3、专用合同条款1.6.1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而3.1.9条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竣工资料一式 #套”,则发包人提供#套图纸数量太少,不能满足生产管理的需要。因竣工图是通过在施工蓝图中增加设计变更、交底纪要的内容而形成,请发包人提供图纸至少#套(现场工作面需1套,施工管理备查1套、竣工图需4套)。 4、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而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按现行的渝建管【2022】238号文的“三、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且按合同的对等性、公平性原则,则请招标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并在其下的条款中,明确支付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时间等。 回复:1.本招标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依据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必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因此不作调整。2.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条件,已明确在招标文件中。3.确需增加施工蓝图,可在中标后与发包人商议确定。4.已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相关内容。 质疑8:5、因本项目的合同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是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有可能存在漏项清单,而在短暂的投标期提出质疑的时限内,投标人也无法准确的提出漏项项目及其工程量,则建议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中增加一项“(11)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以使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对清单漏项项目的费用计算原则执行变更估计原则从而避免造价计算的争议,请回复。 6、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中未约定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金额,按现行的渝建管【2022】238号文的“二、严格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则请招标人修改上述条款12.2中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 7、专用合同条款14.2.2?竣工结算审核期限中未约定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间,根据现行的财建【2004】369号文中规定造价在#元以上的工程其结算完成时间为不超过60天,请招标人在14.2.2条增加:“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的期限:60天内”,请回复。 8、招标文件发出的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二、质量保修期中“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8 年”以及“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3年;”、“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其中保温工程(地面、墙面、屋面)5年,外墙装修5年,其他3年。”保修时间过长,会造成额外成本增加。且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除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外的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均为2年”,则请修改上述的条款的质量保修期与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一致。 回复:5.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变更、结算原则进行。6.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进行支付。7.工程结算审核期限按相应规定执行。8.合同示范文本中保修期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质疑9: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为教育建筑工程,建议变更为民用建筑工程,让更多的企业有机会参与竞争。 回复:本招标项目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编制,业绩工程类别根据《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 #-2013)设置,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不作调整。 质疑10: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一级不行? 回复: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11:业绩要求:教育建筑,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图, 教育建筑指向性太强,明显存在排斥其他投标人,请取消业绩要求,给所有投标人一个公平的机会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教育建筑工程”,为了不排斥更多的投标人,建议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工程”。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3:一个五千多万的建筑工程为啥必须要教育建筑业绩,建议业主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4:请问业主我们这些没有业绩的单位难道就不会修建学校的建筑工程吗,建议业主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5:请问业主我们这些没有业绩的单位难道就不会修建学校的建筑工程吗,建议业主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UAA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6: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不可以,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财务要求”的具体规定。 质疑17:招标文件中业绩工类别为教育建筑,该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求工程类别更改为民用建筑类业绩。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8:业绩的工程类别建议更改为民用建筑工程,故意要求教育建筑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9:业绩的工程类别建议更改为民用建筑工程,故意要求教育建筑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20:业绩的工程类别建议更改为民用建筑工程,故意要求教育建筑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2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 (略) 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企业 (略) 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 (略) 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 (略) 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 (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131号(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渝建管〔2023〕212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9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 (略) 外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 (略) 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回复:1.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次招标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3.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第(2)条规定,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4.“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质疑22:该项目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是“教育建筑”,涉嫌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改为“民用建筑工程”,给大家一个竞争的机会。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二、补遗文件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项建设规模中“主要有教学用房、多功能用房、风雨操场等。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5.52平方米。按功能划分包括公共建筑#.94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6395.52平方米,架空层1100.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铺装 (略) 等。”修改为: “主要有教学用房、多功能用房、风雨操场等。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5.52平方米。按功能划分包括公共建筑#.94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6395.52平方米,架空层1100.48平方米,3号室内运动场主受力单跨跨度3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铺装 (略) 等。”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 “5.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业绩要求的业绩规模要求中“工程造价:#元及以上”修改为: “工程造价:#元及以上。” (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增加以下内容: 土石方工程(全费用)说明:(1)开挖土石比以本次补遗发布的《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土石比计算报告》作为签证、结算工程量比例,不再调整;(2)石方开挖方式不同,其工程量比例,结算时不调整;(3)土石方实际开挖方式与工程量清单中开挖方式不一致的,结算时以工程量清单中开挖方式为准,不调整开挖方式。 (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计算依据: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 计价定额:《2018 (略)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 重庆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 额》、《 (略)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3. 人工工日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二季度公布的 (略) 价格进行调整。4.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参考《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9 期并 (略) 场价。”修改为: “1.工程量清单计算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 计价定额:2018年《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3. 人工价格参照2024年第10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 (略) 人工单价进行调整。4.材料价格:地方材料价格按2024年第11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 (略) 价格调差,其它材料及设备按2024年第11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场价进行调差。” (七)本招标项目的地勘资料、《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土石比计算报告》、施工图以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略) 永川萱花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4年12月1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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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9,#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请问招标人会委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吗?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2:现在很多项目都没有钱了,本项目资金到位了吗?能否按合同约定付款?请明确答复 回复:本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工程款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 质疑3:招标图就是以后的施工图吗?不会招标一套图,施工一套吧! 回复:施工图已重新发布,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4:请发布准确的地勘资料? 回复: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5:有业主专家吗?请回答,有或无?少说些依法组建类的官话?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质疑6:6、专用合同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项目施工期人、材、机械使用费不调整。”不合理,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的“12. 本招标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 号)执行”相悖。请招标人回复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并增加约定主要材料的调差办法。 回复:因本招标项目施工时间工期短,且未跨年施工,故施工期的人、材、机等价格不进行调整。 质疑7:1、建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2投标报价的10.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依据中增加《 (略) 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渝建〔2023〕22 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6中的“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合理,其费用是在概算中列项开支在二类费用中的技术咨询费中,本应由发包人承担。且其计费办 (略) 场行情折价计算,请招标人回复该费用按原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计算后优惠20%后按80%计取。 3、专用合同条款1.6.1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而3.1.9条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竣工资料一式 #套”,则发包人提供#套图纸数量太少,不能满足生产管理的需要。因竣工图是通过在施工蓝图中增加设计变更、交底纪要的内容而形成,请发包人提供图纸至少#套(现场工作面需1套,施工管理备查1套、竣工图需4套)。 4、专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而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按现行的渝建管【2022】238号文的“三、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金额(扣除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前已支付的工程款)的10%,同时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且按合同的对等性、公平性原则,则请招标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并在其下的条款中,明确支付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时间等。 回复:1.本招标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依据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必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因此不作调整。2.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条件,已明确在招标文件中。3.确需增加施工蓝图,可在中标后与发包人商议确定。4.已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相关内容。 质疑8:5、因本项目的合同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是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有可能存在漏项清单,而在短暂的投标期提出质疑的时限内,投标人也无法准确的提出漏项项目及其工程量,则建议在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中增加一项“(11)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以使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对清单漏项项目的费用计算原则执行变更估计原则从而避免造价计算的争议,请回复。 6、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中未约定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金额,按现行的渝建管【2022】238号文的“二、严格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则请招标人修改上述条款12.2中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 7、专用合同条款14.2.2?竣工结算审核期限中未约定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间,根据现行的财建【2004】369号文中规定造价在#元以上的工程其结算完成时间为不超过60天,请招标人在14.2.2条增加:“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的期限:60天内”,请回复。 8、招标文件发出的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二、质量保修期中“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8 年”以及“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3年;”、“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其中保温工程(地面、墙面、屋面)5年,外墙装修5年,其他3年。”保修时间过长,会造成额外成本增加。且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除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外的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均为2年”,则请修改上述的条款的质量保修期与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一致。 回复:5.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变更、结算原则进行。6.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进行支付。7.工程结算审核期限按相应规定执行。8.合同示范文本中保修期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质疑9: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为教育建筑工程,建议变更为民用建筑工程,让更多的企业有机会参与竞争。 回复:本招标项目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编制,业绩工程类别根据《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 #-2013)设置,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不作调整。 质疑10: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一级不行? 回复: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11:业绩要求:教育建筑,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略) ”的网页截图, 教育建筑指向性太强,明显存在排斥其他投标人,请取消业绩要求,给所有投标人一个公平的机会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教育建筑工程”,为了不排斥更多的投标人,建议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工程”。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3:一个五千多万的建筑工程为啥必须要教育建筑业绩,建议业主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4:请问业主我们这些没有业绩的单位难道就不会修建学校的建筑工程吗,建议业主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5:请问业主我们这些没有业绩的单位难道就不会修建学校的建筑工程吗,建议业主把业绩改为民用建筑。UAA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6: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不可以,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财务要求”的具体规定。 质疑17:招标文件中业绩工类别为教育建筑,该要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求工程类别更改为民用建筑类业绩。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8:业绩的工程类别建议更改为民用建筑工程,故意要求教育建筑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19:业绩的工程类别建议更改为民用建筑工程,故意要求教育建筑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20:业绩的工程类别建议更改为民用建筑工程,故意要求教育建筑工程,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因素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质疑2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 (略) 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略) 企业 (略) 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 (略) 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 (略) 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 (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131号( (略) 址:http://**_166/zfxxgkmls/zcwj/qtwj/#/t#_#.html)、渝建管〔2023〕212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渝建管〔2023〕9号( (略) 址:http://**_166/gsgg/#/t#_#.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 (略) 外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 (略) 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回复:1.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次招标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3.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第(2)条规定,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4.“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质疑22:该项目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是“教育建筑”,涉嫌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改为“民用建筑工程”,给大家一个竞争的机会。 回复:详见质疑9的回复。 二、补遗文件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6项建设规模中“主要有教学用房、多功能用房、风雨操场等。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5.52平方米。按功能划分包括公共建筑#.94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6395.52平方米,架空层1100.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铺装 (略) 等。”修改为: “主要有教学用房、多功能用房、风雨操场等。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95.52平方米。按功能划分包括公共建筑#.94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6395.52平方米,架空层1100.48平方米,3号室内运动场主受力单跨跨度3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铺装 (略) 等。”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 “5.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业绩要求的业绩规模要求中“工程造价:#元及以上”修改为: “工程造价:#元及以上。” (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增加以下内容: 土石方工程(全费用)说明:(1)开挖土石比以本次补遗发布的《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土石比计算报告》作为签证、结算工程量比例,不再调整;(2)石方开挖方式不同,其工程量比例,结算时不调整;(3)土石方实际开挖方式与工程量清单中开挖方式不一致的,结算时以工程量清单中开挖方式为准,不调整开挖方式。 (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计算依据: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 计价定额:《2018 (略)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 重庆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 (略) 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 额》、《 (略)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3. 人工工日按《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二季度公布的 (略) 价格进行调整。4.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参考《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9 期并 (略) 场价。”修改为: “1.工程量清单计算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 计价定额:2018年《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略)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3. 人工价格参照2024年第10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 (略) 人工单价进行调整。4.材料价格:地方材料价格按2024年第11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中 (略) 价格调差,其它材料及设备按2024年第11期《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场价进行调差。” (七)本招标项目的地勘资料、《萱花中学新建高中综合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土石比计算报告》、施工图以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略) 永川萱花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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