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终止公告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终止公告
1、征集项目名称: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2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高拍仪(单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高拍仪(单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3(高拍仪(双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4(高拍仪(双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5(高拍仪(双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无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丽
电 话:#
征集人: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1、征集项目名称: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2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高拍仪(单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2(高拍仪(单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3(高拍仪(双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4(高拍仪(双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废标(终止)合同包:合同包5(高拍仪(双头))
废标(终止)原因:因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影响采购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入围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无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2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丽
电 话:#
征集人: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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