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17
项目名称: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按照国家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进度安排,具体以省级整体工作推进周期为准,日常变更工作为2025年全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测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一)本项目通过浙江 (略) (略) 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 (略)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 (略) 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 (略) 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略) 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 (略)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3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 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17
项目名称: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度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按照国家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进度安排,具体以省级整体工作推进周期为准,日常变更工作为2025年全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测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一)本项目通过浙江 (略) (略) 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 (略)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 (略) 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 (略) 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略) 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 (略)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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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3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 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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