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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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卷................................................................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

1.总则........................................................... - 15 -

1.1招标项目概况.............................................. - 15 -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5 -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 15 -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5 -

1.5 费用承担.................................................. - 16 -

1.6 保密..................................................... - 16 -

1.7 语言文字.................................................. - 16 -

1.8 计量单位.................................................. - 16 -

1.9踏勘现场.................................................. - 16 -

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 16 -

1.11分包..................................................... - 17 -

1.12响应和偏差............................................... - 17 -

2.招标文件....................................................... - 17 -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 17 -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 17 -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 18 -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 18 -

3.投标文件....................................................... - 18 -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 18 -

3.2投标报价.................................................. - 18 -

3.3投标有效期................................................ - 19 -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19 -

3.5 资格审查资料.............................................. - 19 -

3.6备选投标方案.............................................. - 20 -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 20 -

4.投标........................................................... - 21 -

5.开标........................................................... - 21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 21 -

5.2 开标程序.................................................. - 21 -

5.3 开标异议.................................................. - 22 -

6.评标........................................................... - 22 -

6.1评标委员会................................................ - 22 -

6.2 评标原则.................................................. - 22 -

6.3评标...................................................... - 22 -

7.合同授予....................................................... - 23 -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 23 -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3 -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3 -

7.4 定标..................................................... - 23 -

7.5 中标通知.................................................. - 23 -

7.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 - 23 -

7.7签订合同.................................................. - 23 -

8.纪律和监督..................................................... - 24 -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4 -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4 -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4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4 -

8.5投诉...................................................... - 24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6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6 -

1. 评标方法...................................................... - 30 -

2.评审标准....................................................... - 30 -

2.1初步评审标准.............................................. - 30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0 -

3.评标程序....................................................... - 30 -

3.1初步评审.................................................. - 30 -

3.2详细评审.................................................. - 31 -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 31 -

3.3评标结果.................................................. - 3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2 -

一、工程概况.................................................. - 33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 33 -

三、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33 -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 33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34 -

六、合同文件构成.............................................. - 34 -

七、承诺..................................................... - 34 -

八、词语含义.................................................. - 34 -

九、合同管辖.................................................. - 34 -

十、补充协议.................................................. - 34 -

十一、合同生效................................................ - 34 -

十二、合同份数................................................ - 3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7 -

1. 一般约定.................................................. - 37 -

2. 发包人.................................................... - 38 -

3. 设计人.................................................... - 39 -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 40 -

5. 工程设计要求............................................... - 40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服务期限..................................... - 40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41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41 -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 42 -

13. 知识产权................................................. - 42 -

14. 违约责任.................................................. - 43 -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 43 -

15. 不可抗力................................................. - 43 -

17. 争议解决................................................. - 44 -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 - 44 -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51 -

第三卷............................................................... - 56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57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59 -

(一)投标函.................................................. - 59 -

(二)投标函附录.............................................. - 60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1 -

三、授权委托书.................................................... - 62 -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63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64 -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68 -

七、(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69 -

八、勘察设计纲要.................................................. - 72 -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 72 -



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3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2.2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3;

2.3项目地点: (略) 内;

2.4项目概况: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共涉及拆除建筑面积1500.00㎡,新建建筑面积*.50㎡,改造建筑面积*.39 ㎡。涉及床位数1282床,其中:医疗床位数998张(含原有床位数837张,新增床位数161张),养老床位数284张(均为新增床位),具体内容以可研批复涉及范围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中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勘察、设计;

二标段:造价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 (略) 区的门诊楼、医技楼、发热门诊等拆除、新建、改造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及设计配套服务; (略) 的消防系统改造、动力系统改造、装修改造、屋面防水、外立面改造、院区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配套服务等;

二标段: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清算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阶段工程跟踪控制等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工程清算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阶段工程跟踪控制(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款、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现场签证等各类资料,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方案及由此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审核索赔事项(如有));

2.8服务期限:勘察、设计:120日历天;

造价服务: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应部门的评审。

二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规范及管理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3.2、一标段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勘察项目主要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设计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二标段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略) 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报送监督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登录“ (略) (略) 网站(http://**)”,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 (略) (略) 网站(http://**), (略) 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略) (略) (略) 南)。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egp格式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http://**)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gp格式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 (略) (略) 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

(说明:1.投标 (略) 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略) 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 (略) (略) 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申毅

联系电话:0371-*

地址: (略) (略) 金源青屏山城西侧约30米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100号建正东方中心B座25楼2511室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西大街136号

电 话:0371-*

2024年11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申毅

联系电话:0371-*

地址: (略) (略) 金源青屏山城西侧约30米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100号建正东方中心B座25楼2511室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方式:*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略)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共涉及拆除建筑面积1500.00㎡,新建建筑面积*.50㎡,改造建筑面积*.39 ㎡。涉及床位数1282床,其中:医疗床位数998张(含原有床位数837张,新增床位数161张),养老床位数284张(均为新增床位)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支付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 (略) 区的门诊楼、医技楼、发热门诊等拆除、新建、改造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及设计配套服务; (略) 的消防系统改造、动力系统改造、装修改造、屋面防水、外立面改造、院区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配套服务等;

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应部门的评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一标段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勘察项目主要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设计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略) 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澄清/变更公告 (略) (略) 网站发布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书面文件后2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 (略) (略) 网站发布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澄清/变更公告 (略) (略) 网站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之日起1日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澄清/变更公告 (略) (略) 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之日起1日内,投标人应及 (略) (略) 上传招标文件澄清情况,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3.2.3

报价方式

人民币

3.2.4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8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 CA 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 CA 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均可只加盖牵头人公章,个人签字(或盖章)可为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字(或盖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远程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举行开

标会议。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 场,解密时间为 40 分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上

传的投标文件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

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4)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1 名及经济、技术类专家 4 名,共 5 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 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

10.2投标文件电子版

10.2.1

加密电子版签字盖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单位章。

10.2.2

加密电子版的制作上传

1、投标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10.3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4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办【2023】002 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由中 (略) 支付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中标结果发布后,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10.5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设计人/勘察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准备两套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并加盖公章) (略) 。

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虚假投标或造假等行为时,招标人将报请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在新密境内三年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

付款方式:提交全部勘察成果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施工图纸交付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施工图审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2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未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纲要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项目管理机构

(8)勘察设计纲要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有关证书(若有)复印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纲要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并通过“ (略) (略) (http://**)” (略) 内上传。

3.7.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7.5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3.7.6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7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8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9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接受:

(1)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

(2)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拒收或不予受理的情形。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投标人;

(2)由投 (略) 的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对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限

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表,代理机构用单位 CA 锁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

(4)开标结束。

5.2.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内未解密的(解密时间 40 分钟),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2.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实名举报。

9.6 监督

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9.7 质疑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8 处罚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 (略) 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可不提供)

注:以上资料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4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业绩部分: 5分

勘察设计纲要: 55 分

投标报价: 25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最高限价95%(含)-100%(含)之间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不在95%—100%之间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是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最高限价的95%-100%之间时,则以招标最高限价的95%作为评标基准值。

评标基准价=招标最高限价×50%+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业绩

评分标准(5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共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2.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共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2.5分。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当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时,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成果资料等)证明。

2.2.4

(2)

勘察设计纲要评分标准(5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6分)

深刻理解项目意图,对项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周围环境情况的了解和分析充分,设计成果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理解有深度得 6 分;理解深度较次得 3 分;理解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勘察方案

(6 分)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方案、勘察技术手段的使用、勘察主要进行的工作、勘察成果的分析及预期、钻孔的深度和采集岩心的组数、岩心的采集率、工程地质评价的采用方法等,方案合理可行得 6 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方案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总 (略)

(6 分)

总 (略) 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 (略) 清晰、条理性强,内容全面、详实、可行得 6 分;

(略) 较清晰、条理性较强,内容 较全面、较详实、较可行得 3 分;

(略) 不清晰,内容有体现、但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技术规范及标准规

定应用(6分)

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度分别评分,应用方案合理可行得 6 分;应用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3 分;应用方案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重

点、难点分析

(6 分)

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涉及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深入、合理得 6 分;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比较深入、合理、可行得 3 分;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但内容简单,得 1 分; 缺项为 0 分。

造价控制措施

(5 分)

设计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现有可利用的资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并附工程造价初步测算(依据充分,内容齐全,符合规定),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措施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勘察、设计质量保

证措施(5 分)

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全面、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方法可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措施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勘察、设计进度保

证措施(5 分)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进度安排、确保进度措施切实可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措施较简单得 1 分; 缺项为 0 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人

员情况(5 分)

为确保勘察及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拟投入的设备、人员、仪器等配备齐全满足项目需要,配备合理、齐全的得 5 分;配备较合理、较齐全的得 3 分;配备一般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组织协调

方案(5 分)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 5 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方案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25分;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1%在25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1%在25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5分)

服务承诺(6分)

(1)保证勘察、设计工作连续性等措施的承诺。(0-2分)

(2)勘察、设计阶段及后期服务阶段等内容的服务承诺。 (0-2 分)

(3)其他实质性内容的优惠条件。(0-2 分)

认证体系

(3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合理化建

议(6 分)

(1)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程度,提出更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合理缩短服务期限、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建议。 ( 0-3 分)

(2)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程度,进一步优化发包人 要求的说明和建议。(0-3 分)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勘察设计纲要、业绩、其他因素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评委个人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纲要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纲要: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纲要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纲要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合 同 编 号 : (由承包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签 订 日 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 (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勘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

5.工程投资估算: 。

6.工程进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等。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

施工估算价为: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合同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所 (略) 管辖。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设计人执 份。


发包人:(盖章) 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 (略) 公共颁布的详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 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http://**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 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 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2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 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长期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 无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姓名 :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天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http://**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http://**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5.4 不合格工程设计 (略) 理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 标准,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服务期限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个工作日。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 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无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自本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缺 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至相关部门之日起 24 个月)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 付款方式: 。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

(3)其他价格形式: 无 。

10.3 定金或预付款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定金,付款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2 天内书面通知 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2 个工作日 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要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 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 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设计人擅自提供设计成果,设计人将承担由此造成 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略) 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 设计进度表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 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2

3

4

5

6

7

8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 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或发包人指定地。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 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项目组成员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共涉及拆除建筑面积1500.00 ㎡,新建建筑面积 *.50 ㎡,改造建筑面积 *.39 ㎡。涉及床位数 1282 床,其中:医疗床位数 998 张(含原有床位数 837 张,新增床位数 161 张),养老床位数 284 张(均为新增床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 (略)

改造门诊楼、医技楼、发热门诊 2725.45 ㎡;新建康养病房楼 1栋,建筑面积 2500.00 ㎡。改造修复 (略) 硬化面积 1967.00 ㎡,改造修复及新增景观绿化面积 2100.00 ㎡。共设置 98 张床位,其中: 医疗床位 64 张(原有床位 30 张,新增床位 34 张),养老床位 34 张

(均为新增床位)。

2、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4500.00 ㎡,改 (略) 硬化面积 2860.00 ㎡,改造景观绿化面积 4700.00 ㎡。共设置床位 100 张(均为医疗床位,无新增床位)。

3、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3188.00 ㎡。改 (略) 硬化面积 60.00 ㎡,改造修复景观绿化面积 20.00 ㎡。共设置床位 103 张,均为原有医疗床位。

4、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3129.00㎡。共设置床位 140 张,均为原有医疗床位。

5、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3396.00㎡。改 (略) 硬化面积2779.00 ㎡。共设置床位 128 张,均为原有医疗床位。

6、 (略) ( (略) )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1485.52 ㎡。共设置床位 90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位。

7、 (略) ( (略) )

改造门诊楼、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 3016.00 ㎡。改 (略) 硬化面积 320.00 ㎡。共设置床位 50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位。

8、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5664.00㎡,新建 1 栋地上 5 层地下 1 层康养综合楼建筑面积 *.50 ㎡,新建康养 (略) 部之间连廊 300.00 ㎡。新增老年活动广场面积 3760.00 ㎡。共设置床位 400 张,其中:医疗床位 150 张(其中:原有床位 110 张,新增床位 40 张),康养床位 250 张(均为新增床位)。

9、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730.00 ㎡。改 (略) 硬化面积 630.00 ㎡,改造修复景观绿化面积 200.00㎡。共设置床位 11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位。

10、 (略)

改造中医理疗室建筑面积 550.00 ㎡。改 (略) 硬化面积400.00 ㎡。共设置床位 49 张,均为医疗床位,其中:原有床位 2 张, 新增床位 47 张。

11、 (略)

拆除宿舍楼建筑面积 1500.00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公共卫生办公楼等建筑面积 1540.00 ㎡。改 (略) 硬化面积 200.00 ㎡。共设置床位 73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 位。

12、 (略)

改造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 1101.42 ㎡。共设置床位 40 张,均为新增医疗床位。

13、其他 7 (略)

其他 7 (略) 现状建筑面积 *.00 ㎡(不需改造),现有医疗床位 370 张。

一、勘察、设计要求

1、勘察

1.1 工作任务

1)、勘察人在实施勘察前,应向发包人报送优化后的勘察服务工作大纲,并以此作为工作依据。

2)、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图、地形图、图纸资料。勘察点的数量、深度 和位置可根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自行确定,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需要更改取样间距与现场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勘察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3)、勘察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

4)、 勘察人在钻探时应谨慎从事,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 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

5)、勘察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构造物或 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6)、勘察人临时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2 勘察结果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勘察报告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2、设计

2.1 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 (略) 场潜力;

2)、 完成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提供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 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 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交通、 (略) (略) 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2.2 施工图设计阶段

1)、 负责完成并制作相关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 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2.3 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 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 (略) 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 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6)、 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 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2.4 设计成果

1)、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相关设计参数明确、包含施工主要技 术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2)、沟槽开挖断面图,如有挡土墙时还应在图中注明挡土墙位置、设计标高以及建筑物周围边坡开挖线等;

3)、相关计算说明书;

4)、主要材料表:以清单形式列明材料规格、数量及参考标准等内容,保证施工采购的准确性。

5)、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二、提交成果

1、提供全套施工图图纸 8 套(含设计说明、图纸)和相应的电子图;

2、变更图纸,提供 8 套蓝图和相应的电子图;

3、计算书等相关计算说明书;

4、技术文件按照勘察设计要求装订成册,便于查阅及储藏;

5、电子文件需提供源文件并打包保存 u 盘。文本为 DOC、PDF 格式,图纸为 DWG 格式。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一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勘察设计纲要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项目管理机构

(7)勘察设计纲要

(8)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勘察项目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资质证号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资质证号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具体内容可另附。

请投标人自行勾选。

发包人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具体内容可另附。

请投标人自行勾选。

优惠、服务及其它承诺

(可另加附页)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勘察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 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信誉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尚在执行期 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略) 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 (略) 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略) 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 (略) 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六)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略) 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 (略) 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七)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需包含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要求提供五资格审查资料的(一)至(八)项内容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的要求)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制造年份

备注

八、勘察设计纲要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内容)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卷................................................................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

1.总则........................................................... - 15 -

1.1招标项目概况.............................................. - 15 -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5 -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 15 -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5 -

1.5 费用承担.................................................. - 16 -

1.6 保密..................................................... - 16 -

1.7 语言文字.................................................. - 16 -

1.8 计量单位.................................................. - 16 -

1.9踏勘现场.................................................. - 16 -

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 16 -

1.11分包..................................................... - 17 -

1.12响应和偏差............................................... - 17 -

2.招标文件....................................................... - 17 -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 17 -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 17 -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 18 -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 18 -

3.投标文件....................................................... - 18 -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 18 -

3.2投标报价.................................................. - 18 -

3.3投标有效期................................................ - 19 -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19 -

3.5 资格审查资料.............................................. - 19 -

3.6备选投标方案.............................................. - 20 -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 20 -

4.投标........................................................... - 21 -

5.开标........................................................... - 21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 21 -

5.2 开标程序.................................................. - 21 -

5.3 开标异议.................................................. - 22 -

6.评标........................................................... - 22 -

6.1评标委员会................................................ - 22 -

6.2 评标原则.................................................. - 22 -

6.3评标...................................................... - 22 -

7.合同授予....................................................... - 23 -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 23 -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3 -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3 -

7.4 定标..................................................... - 23 -

7.5 中标通知.................................................. - 23 -

7.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 - 23 -

7.7签订合同.................................................. - 23 -

8.纪律和监督..................................................... - 24 -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4 -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4 -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4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4 -

8.5投诉...................................................... - 24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5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6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6 -

1. 评标方法...................................................... - 30 -

2.评审标准....................................................... - 30 -

2.1初步评审标准.............................................. - 30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0 -

3.评标程序....................................................... - 30 -

3.1初步评审.................................................. - 30 -

3.2详细评审.................................................. - 31 -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 31 -

3.3评标结果.................................................. - 3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2 -

一、工程概况.................................................. - 33 -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 33 -

三、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33 -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 33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34 -

六、合同文件构成.............................................. - 34 -

七、承诺..................................................... - 34 -

八、词语含义.................................................. - 34 -

九、合同管辖.................................................. - 34 -

十、补充协议.................................................. - 34 -

十一、合同生效................................................ - 34 -

十二、合同份数................................................ - 3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7 -

1. 一般约定.................................................. - 37 -

2. 发包人.................................................... - 38 -

3. 设计人.................................................... - 39 -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 40 -

5. 工程设计要求............................................... - 40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服务期限..................................... - 40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 41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41 -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 42 -

13. 知识产权................................................. - 42 -

14. 违约责任.................................................. - 43 -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 43 -

15. 不可抗力................................................. - 43 -

17. 争议解决................................................. - 44 -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 - 44 -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51 -

第三卷............................................................... - 56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57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59 -

(一)投标函.................................................. - 59 -

(二)投标函附录.............................................. - 60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1 -

三、授权委托书.................................................... - 62 -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63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64 -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68 -

七、(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69 -

八、勘察设计纲要.................................................. - 72 -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 72 -



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3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2.2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4-63;

2.3项目地点: (略) 内;

2.4项目概况: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共涉及拆除建筑面积1500.00㎡,新建建筑面积*.50㎡,改造建筑面积*.39 ㎡。涉及床位数1282床,其中:医疗床位数998张(含原有床位数837张,新增床位数161张),养老床位数284张(均为新增床位),具体内容以可研批复涉及范围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中一标段:*元;二标段:*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勘察、设计;

二标段:造价服务。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 (略) 区的门诊楼、医技楼、发热门诊等拆除、新建、改造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及设计配套服务; (略) 的消防系统改造、动力系统改造、装修改造、屋面防水、外立面改造、院区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配套服务等;

二标段: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清算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阶段工程跟踪控制等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工程清算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实施阶段工程跟踪控制(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款、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现场签证等各类资料,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方案及由此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审核索赔事项(如有));

2.8服务期限:勘察、设计:120日历天;

造价服务: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应部门的评审。

二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规范及管理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3.2、一标段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勘察项目主要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设计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二标段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略) 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报送监督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登录“ (略) (略) 网站(http://**)”,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 (略) (略) 网站(http://**), (略) 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略) 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略) (略) (略) 南)。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egp格式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略) (http://**)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gp格式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 (略) (略) 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

(说明:1.投标 (略) 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略) 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 (略) (略) 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申毅

联系电话:0371-*

地址: (略) (略) 金源青屏山城西侧约30米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100号建正东方中心B座25楼2511室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西大街136号

电 话:0371-*

2024年11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申毅

联系电话:0371-*

地址: (略) (略) 金源青屏山城西侧约30米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100号建正东方中心B座25楼2511室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方式:*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 (略) 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及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略)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共涉及拆除建筑面积1500.00㎡,新建建筑面积*.50㎡,改造建筑面积*.39 ㎡。涉及床位数1282床,其中:医疗床位数998张(含原有床位数837张,新增床位数161张),养老床位数284张(均为新增床位)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支付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 (略) 区的门诊楼、医技楼、发热门诊等拆除、新建、改造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及设计配套服务; (略) 的消防系统改造、动力系统改造、装修改造、屋面防水、外立面改造、院区改造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配套服务等;

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相应部门的评审;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一标段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含本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勘察项目主要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设计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其他要求: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http://**.cn/shixi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略) 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澄清/变更公告 (略) (略) 网站发布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的书面文件后2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 (略) (略) 网站发布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澄清/变更公告 (略) (略) 网站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之日起1日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澄清/变更公告 (略) (略) 网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之日起1日内,投标人应及 (略) (略) 上传招标文件澄清情况,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3.2.3

报价方式

人民币

3.2.4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8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 CA 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 CA 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均可只加盖牵头人公章,个人签字(或盖章)可为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进行签字(或盖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远程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举行开

标会议。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 场,解密时间为 40 分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上

传的投标文件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

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4)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1 名及经济、技术类专家 4 名,共 5 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 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

10.2投标文件电子版

10.2.1

加密电子版签字盖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单位章。

10.2.2

加密电子版的制作上传

1、投标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10.3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4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办【2023】002 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由中 (略) 支付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时间:中标结果发布后,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10.5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设计人/勘察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准备两套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并加盖公章) (略) 。

招标人若发现评标委员会推举的中标候选人有借用资质、虚假投标或造假等行为时,招标人将报请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取消其在新密境内三年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

付款方式:提交全部勘察成果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施工图纸交付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5%,施工图审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2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未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纲要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项目管理机构

(8)勘察设计纲要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有关证书(若有)复印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纲要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并通过“ (略) (略) (http://**)” (略) 内上传。

3.7.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7.5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3.7.6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7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8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9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上传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接受:

(1)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

(2)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拒收或不予受理的情形。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投标人;

(2)由投 (略) 的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对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限

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表,代理机构用单位 CA 锁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

(4)开标结束。

5.2.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内未解密的(解密时间 40 分钟),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2.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实名举报。

9.6 监督

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9.7 质疑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8 处罚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 (略) 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可不提供)

注:以上资料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4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业绩部分: 5分

勘察设计纲要: 55 分

投标报价: 25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最高限价95%(含)-100%(含)之间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不在95%—100%之间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是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最高限价的95%-100%之间时,则以招标最高限价的95%作为评标基准值。

评标基准价=招标最高限价×50%+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业绩

评分标准(5分)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共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2.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共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2.5分。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重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当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时,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成果资料等)证明。

2.2.4

(2)

勘察设计纲要评分标准(5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6分)

深刻理解项目意图,对项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周围环境情况的了解和分析充分,设计成果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理解有深度得 6 分;理解深度较次得 3 分;理解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勘察方案

(6 分)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方案、勘察技术手段的使用、勘察主要进行的工作、勘察成果的分析及预期、钻孔的深度和采集岩心的组数、岩心的采集率、工程地质评价的采用方法等,方案合理可行得 6 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方案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总 (略)

(6 分)

总 (略) 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 (略) 清晰、条理性强,内容全面、详实、可行得 6 分;

(略) 较清晰、条理性较强,内容 较全面、较详实、较可行得 3 分;

(略) 不清晰,内容有体现、但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技术规范及标准规

定应用(6分)

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度分别评分,应用方案合理可行得 6 分;应用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3 分;应用方案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分。

勘察、设计工作重

点、难点分析

(6 分)

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涉及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深入、合理得 6 分;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比较深入、合理、可行得 3 分;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分析但内容简单,得 1 分; 缺项为 0 分。

造价控制措施

(5 分)

设计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现有可利用的资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并附工程造价初步测算(依据充分,内容齐全,符合规定),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措施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勘察、设计质量保

证措施(5 分)

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内容全面、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方法可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措施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勘察、设计进度保

证措施(5 分)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进度安排、确保进度措施切实可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措施较简单得 1 分; 缺项为 0 分。

拟投入的设备及人

员情况(5 分)

为确保勘察及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拟投入的设备、人员、仪器等配备齐全满足项目需要,配备合理、齐全的得 5 分;配备较合理、较齐全的得 3 分;配备一般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组织协调

方案(5 分)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 5 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 3 分;方案较简单得 1 分;缺项为 0 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25分;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1%在25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1%在25分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5分)

服务承诺(6分)

(1)保证勘察、设计工作连续性等措施的承诺。(0-2分)

(2)勘察、设计阶段及后期服务阶段等内容的服务承诺。 (0-2 分)

(3)其他实质性内容的优惠条件。(0-2 分)

认证体系

(3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合理化建

议(6 分)

(1)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程度,提出更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合理缩短服务期限、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建议。 ( 0-3 分)

(2)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程度,进一步优化发包人 要求的说明和建议。(0-3 分)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勘察设计纲要、业绩、其他因素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评委个人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纲要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纲要: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纲要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纲要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合 同 编 号 : (由承包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 承 包 人 : 签 订 日 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 (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勘察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

3.工程内容及规模: 。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

5.工程投资估算: 。

6.工程进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等。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

施工估算价为: 。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合同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所 (略) 管辖。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设计人执 份。


发包人:(盖章) 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 (略) 公共颁布的详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 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http://**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 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 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2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 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长期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它义务: 无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姓名 :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天内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http://**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http://**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

5.3.5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5.4 不合格工程设计 (略) 理

5.4.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 标准,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服务期限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个工作日。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 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无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自本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缺 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至相关部门之日起 24 个月)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 付款方式: 。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

(3)其他价格形式: 无 。

10.3 定金或预付款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定金,付款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2 天内书面通知 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2 个工作日 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要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 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 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设计人擅自提供设计成果,设计人将承担由此造成 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略) 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 设计进度表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一 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2

3

4

5

6

7

8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 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图纸交付地点:或发包人指定地。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 称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项目组成员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共涉及拆除建筑面积1500.00 ㎡,新建建筑面积 *.50 ㎡,改造建筑面积 *.39 ㎡。涉及床位数 1282 床,其中:医疗床位数 998 张(含原有床位数 837 张,新增床位数 161 张),养老床位数 284 张(均为新增床位)。

各成员单位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 (略)

改造门诊楼、医技楼、发热门诊 2725.45 ㎡;新建康养病房楼 1栋,建筑面积 2500.00 ㎡。改造修复 (略) 硬化面积 1967.00 ㎡,改造修复及新增景观绿化面积 2100.00 ㎡。共设置 98 张床位,其中: 医疗床位 64 张(原有床位 30 张,新增床位 34 张),养老床位 34 张

(均为新增床位)。

2、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4500.00 ㎡,改 (略) 硬化面积 2860.00 ㎡,改造景观绿化面积 4700.00 ㎡。共设置床位 100 张(均为医疗床位,无新增床位)。

3、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3188.00 ㎡。改 (略) 硬化面积 60.00 ㎡,改造修复景观绿化面积 20.00 ㎡。共设置床位 103 张,均为原有医疗床位。

4、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3129.00㎡。共设置床位 140 张,均为原有医疗床位。

5、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3396.00㎡。改 (略) 硬化面积2779.00 ㎡。共设置床位 128 张,均为原有医疗床位。

6、 (略) ( (略) )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1485.52 ㎡。共设置床位 90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位。

7、 (略) ( (略) )

改造门诊楼、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 3016.00 ㎡。改 (略) 硬化面积 320.00 ㎡。共设置床位 50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位。

8、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5664.00㎡,新建 1 栋地上 5 层地下 1 层康养综合楼建筑面积 *.50 ㎡,新建康养 (略) 部之间连廊 300.00 ㎡。新增老年活动广场面积 3760.00 ㎡。共设置床位 400 张,其中:医疗床位 150 张(其中:原有床位 110 张,新增床位 40 张),康养床位 250 张(均为新增床位)。

9、 (略)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大门等建筑面积 730.00 ㎡。改 (略) 硬化面积 630.00 ㎡,改造修复景观绿化面积 200.00㎡。共设置床位 11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位。

10、 (略)

改造中医理疗室建筑面积 550.00 ㎡。改 (略) 硬化面积400.00 ㎡。共设置床位 49 张,均为医疗床位,其中:原有床位 2 张, 新增床位 47 张。

11、 (略)

拆除宿舍楼建筑面积 1500.00 ㎡,改造门诊楼、病房楼、发热门诊、餐厅、公共卫生办公楼等建筑面积 1540.00 ㎡。改 (略) 硬化面积 200.00 ㎡。共设置床位 73 张,均为原有床位,且均为医疗床 位。

12、 (略)

改造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 1101.42 ㎡。共设置床位 40 张,均为新增医疗床位。

13、其他 7 (略)

其他 7 (略) 现状建筑面积 *.00 ㎡(不需改造),现有医疗床位 370 张。

一、勘察、设计要求

1、勘察

1.1 工作任务

1)、勘察人在实施勘察前,应向发包人报送优化后的勘察服务工作大纲,并以此作为工作依据。

2)、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图、地形图、图纸资料。勘察点的数量、深度 和位置可根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自行确定,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需要更改取样间距与现场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勘察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3)、勘察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

4)、 勘察人在钻探时应谨慎从事,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 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

5)、勘察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构造物或 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6)、勘察人临时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2 勘察结果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勘察报告满足工程设计、施工和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2、设计

2.1 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 (略) 场潜力;

2)、 完成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提供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 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 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交通、 (略) (略) 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2.2 施工图设计阶段

1)、 负责完成并制作相关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 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2.3 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 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 (略) 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 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6)、 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 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2.4 设计成果

1)、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相关设计参数明确、包含施工主要技 术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2)、沟槽开挖断面图,如有挡土墙时还应在图中注明挡土墙位置、设计标高以及建筑物周围边坡开挖线等;

3)、相关计算说明书;

4)、主要材料表:以清单形式列明材料规格、数量及参考标准等内容,保证施工采购的准确性。

5)、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二、提交成果

1、提供全套施工图图纸 8 套(含设计说明、图纸)和相应的电子图;

2、变更图纸,提供 8 套蓝图和相应的电子图;

3、计算书等相关计算说明书;

4、技术文件按照勘察设计要求装订成册,便于查阅及储藏;

5、电子文件需提供源文件并打包保存 u 盘。文本为 DOC、PDF 格式,图纸为 DWG 格式。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一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勘察设计纲要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项目管理机构

(7)勘察设计纲要

(8)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勘察项目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资质证号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级别

资质证号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具体内容可另附。

请投标人自行勾选。

发包人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具体内容可另附。

请投标人自行勾选。

优惠、服务及其它承诺

(可另加附页)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勘察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 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信誉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尚在执行期 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略) 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 (略) 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略) 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 (略) 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六)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略) 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 (略) 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电子章)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七)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需包含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

备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要求提供五资格审查资料的(一)至(八)项内容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此项不作为资格审查的要求)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制造年份

备注

八、勘察设计纲要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内容)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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