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GFW-#-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 (略) )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内容:
(1)第二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施工检测-”其他服务要求“原描述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必须到 (略) 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期间产生相关费用损失(含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现更正为”中标人应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到 (略) 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期间产生相关费用损失(含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第四章-评审-评审程序-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的“检测方案”,”检测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第四章-评审-评审程序-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资历”,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海丰县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海丰县红城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方向60米
联系方式:0660 - #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城区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0-#
项目联系人: (略) (略)
电 话:0660-#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GFW-#-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排水防涝( (略) )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一(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及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内容:
(1)第二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施工检测-”其他服务要求“原描述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必须到 (略) 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期间产生相关费用损失(含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现更正为”中标人应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到 (略) 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期间产生相关费用损失(含中标服务费等费用)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第四章-评审-评审程序-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的“检测方案”,”检测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3)第四章-评审-评审程序-详细评审-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资历”,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海丰县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海丰县红城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方向60米
联系方式:0660 - #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城区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之二(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660-#
项目联系人: (略) (略)
电 话:0660-#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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