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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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凤城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第001包-004包★一、商品有机肥指标要求中,表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全部删除;“★三、土壤检测技术要求”内容整体删除; 2、原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项目“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更正为“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由省级(含)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3、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第一开标室。”更正为“2025年01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第一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17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略) 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 (略) (略) 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 (略) (略) (略) 进行登记注册,之 (略) (略) 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74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2-10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传伟
电 话:0415-*
附件:

公告信息

凤城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培肥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第001包-004包★一、商品有机肥指标要求中,表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全部删除;“★三、土壤检测技术要求”内容整体删除; 2、原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项目“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更正为“提供肥料生产企业的由省级(含)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3、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第一开标室。”更正为“2025年01月0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第一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17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略) 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 (略) (略) 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 (略) (略) (略) 进行登记注册,之 (略) (略) 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74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2-10号
联系方式: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传伟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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