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8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450,0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CMFW(ZB)-S5-2024-017(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CDFW(ZB)-S11-2024-025(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 (略) 2024年12月13日 1标段: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P1页项目业主为四川 (略) 、四川 (略) ,而招标文件P6页招标人为四川 (略)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请问: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是否均填写为四川 (略) ?还是1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2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请招标人明确。回复: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或仅参与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填写为“四川 (略) ”。 招标文件P9页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鲜章。”请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副本是由正本(签字盖章完成后)复印而成,只在需要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的地方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即可?回复:可以,副本不强制要求鲜章。 招标文件P9页3.7.5装订要求(6)中“厚度在10mm以上的投标文件,应制作脊背标识,内容包括标段名称、标书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各名称应与标书外封面标识一致”。因标书外封面标识中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含有下划线及冒号等符号,脊背编制不便且容易产生歧义,请问在制作脊背时可否删除符号下划线等仅保留文字部分?回复:制作脊背时可以删除符号下划线等,可仅保留文字部分,但不作强制要求。 招标文件P20页3.7.1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未提供投标函附录具体格式,请问招标人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排格式?回复:不强制要求提供投标函附录,若投标人提供,具 体格式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P92页目录页码均含有“括号”。为方便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可以删除“括号”?回复:可以,页码具体格式不作强制要求。 投标人拟派人员中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险 (略) 购买的,请问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回复: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但本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保函格式,能否按照银行保函格式开具投标保函。回复:可以,投标保函格式无强制要求。 2标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P1页项目业主为四川 (略) 、四川 (略) ,而招标文件P6页招标人为四川 (略)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请问: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是否均填写为四川 (略) ?还是1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2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请招标人明确。回复: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或仅参与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填写为“四川 (略) ”。 招标文件P9页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鲜章。”请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副本是由正本(签字盖章完成后)复印而成,只在需要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的地方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即可?回复:可以,副本不强制要求鲜章。 招标文件P9页3.7.5装订要求(6)中“厚度在10mm以上的投标文件,应制作脊背标识,内容包括标段名称、标书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各名称应与标书外封面标识一致”。因标书外封面标识中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含有下划线及冒号等符号,脊背编制不便且容易产生歧义,请问在制作脊背时可否删除符号下划线等仅保留文字部分?回复:制作脊背时可以删除符号下划线等,可仅保留文字部分,但不作强制要求。 招标文件P20页3.7.1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未提供投标函附录具体格式,请问招标人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排格式?回复:不强制要求提供投标函附录,若投标人提供,具 体格式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P92页目录页码均含有“括号”。为方便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可以删除“括号”?回复:可以,页码具体格式不作强制要求。 投标人拟派人员中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险 (略) 购买的,请问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回复: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但本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保函格式,能否按照银行保函格式开具投标保函。回复:可以,投标保函格式无强制要求。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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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8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450,0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CMFW(ZB)-S5-2024-017(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CDFW(ZB)-S11-2024-025(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川 (略) 2024年12月13日 1标段: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P1页项目业主为四川 (略) 、四川 (略) ,而招标文件P6页招标人为四川 (略)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请问: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是否均填写为四川 (略) ?还是1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2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请招标人明确。回复: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或仅参与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填写为“四川 (略) ”。 招标文件P9页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鲜章。”请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副本是由正本(签字盖章完成后)复印而成,只在需要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的地方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即可?回复:可以,副本不强制要求鲜章。 招标文件P9页3.7.5装订要求(6)中“厚度在10mm以上的投标文件,应制作脊背标识,内容包括标段名称、标书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各名称应与标书外封面标识一致”。因标书外封面标识中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含有下划线及冒号等符号,脊背编制不便且容易产生歧义,请问在制作脊背时可否删除符号下划线等仅保留文字部分?回复:制作脊背时可以删除符号下划线等,可仅保留文字部分,但不作强制要求。 招标文件P20页3.7.1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未提供投标函附录具体格式,请问招标人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排格式?回复:不强制要求提供投标函附录,若投标人提供,具 体格式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P92页目录页码均含有“括号”。为方便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可以删除“括号”?回复:可以,页码具体格式不作强制要求。 投标人拟派人员中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险 (略) 购买的,请问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回复: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但本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保函格式,能否按照银行保函格式开具投标保函。回复:可以,投标保函格式无强制要求。 2标段: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P1页项目业主为四川 (略) 、四川 (略) ,而招标文件P6页招标人为四川 (略)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站后机电监理项目。请问: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是否均填写为四川 (略) ?还是1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2标段填写为四川 (略) ?请招标人明确。回复: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或仅参与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及包封、封面中涉及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填写为“四川 (略) ”。 招标文件P9页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不强制要求鲜章。”请问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副本是由正本(签字盖章完成后)复印而成,只在需要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的地方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签字即可?回复:可以,副本不强制要求鲜章。 招标文件P9页3.7.5装订要求(6)中“厚度在10mm以上的投标文件,应制作脊背标识,内容包括标段名称、标书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各名称应与标书外封面标识一致”。因标书外封面标识中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含有下划线及冒号等符号,脊背编制不便且容易产生歧义,请问在制作脊背时可否删除符号下划线等仅保留文字部分?回复:制作脊背时可以删除符号下划线等,可仅保留文字部分,但不作强制要求。 招标文件P20页3.7.1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未提供投标函附录具体格式,请问招标人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排格式?回复:不强制要求提供投标函附录,若投标人提供,具 体格式不作要求。 招标文件P92页目录页码均含有“括号”。为方便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可以删除“括号”?回复:可以,页码具体格式不作强制要求。 投标人拟派人员中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险 (略) 购买的,请问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回复: (略) 给拟派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但本招标文件中无投标保函格式,能否按照银行保函格式开具投标保函。回复:可以,投标保函格式无强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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