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 商务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 ①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③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④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②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③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
2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①(略)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略)方向(略)方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元(大写: 元整); ③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元(大写: 元整); ④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 ②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 元(大写: 元整); ③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略) (略) 昭庆寺里街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略)
2、采购机构名称:浙 (略)
地点: (略)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崔惠霞
联系电话:0571-(略)
传真:0571-(略)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 商务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 ①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③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④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②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③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
2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①(略)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略)方向(略)方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元(大写: 元整); ③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元(大写: 元整); ④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 ②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 元(大写: 元整); ③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略) (略) 昭庆寺里街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略)
2、采购机构名称:浙 (略)
地点: (略)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崔惠霞
联系电话:0571-(略)
传真:0571-(略)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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