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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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 商务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①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③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④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②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③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①(略)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略)方向(略)方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元(大写: 元整);

③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元(大写: 元整);

④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

②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 元(大写: 元整);

③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略) (略) 昭庆寺里街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略)

2、采购机构名称:浙 (略)

地点: (略)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崔惠霞

联系电话:0571-(略)

传真:0571-(略)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半山分中心“喷球车”游乐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 商务要求(二)合同款支付

①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③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④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①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给成交供应商。

② 当成交供应商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40%。

③ 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验收检验合格,采购人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或不需检测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①(略)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应当由银行、 (略) 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应为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在满足支付尾款合同款时,(略)方向(略)方退还预付款保函。

②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元(大写: 元整);

③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元(大写: 元整);

④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①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5个工作日内(略)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本合同设备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

②当(略)方设备生产完成准备发货前,(略)方再付合同总额40%的货款 元(大写: 元整);

③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指定的检测部门(浙江特检)验收检验合格,(略)方收到现场监督检验合格意见书指明本合同设备已检查合格后(非特种设备不需浙江特检部门检验,经(略)(略)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内,(略)方再付合同总额30%货款元(大写:元整)。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 (略) (略) 昭庆寺里街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联系电话(询问):0571-(略)

2、采购机构名称:浙 (略)

地点: (略) (略) (略) 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崔惠霞

联系电话:0571-(略)

传真:0571-(略)

邮箱:*@*q.com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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