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浙高运收费站智在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总部浙高运收费站智在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交 (略) (略) 总部浙高运收费站智在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采购补遗书(第 一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交 (略) (略) 总部浙高运收费站智在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三章评审办法以如下规则为准: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一、基本原则
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1.组建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
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略) 理。
3.评审程序和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
(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 (略) 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4)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价办法评审,总分为100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评标原则 | 商务评分原则:商务:计算所有评委评分(汇总全部评分后,计算评分均值);技术评分原则:技术:去掉最高最低评分(去掉0个最高0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 |
推荐排名方式 | 以商务、技术、报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工期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 9.供应商是独家参加采购活动。(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时) 10.供应商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情形) 11.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12.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3.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况; 1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 1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4.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4.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14.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4.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4.12.属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4.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5.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 16.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偏离情况 |
详细评审 | 商务打分(分值:5.00分;) 1.企业资质(描述:投标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资质得1分,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得2分;分值:2分;权重:100%;) 2.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描述: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自 2021 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1 个签约合同价(略)元及 (略) 交安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同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分值:3分;权重:100%;) 技术打分(分值:10.00分;)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2 分,较好 1.3 分~1.6 分;好 1.7 分~2.0 分;分值:2分;;分值:2分;权重:100%;) 2.智在亭设计方案(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8 分,较好 1.9 分~2.4 分;好 2.5 分~3.0 分;分值:3分;;分值:3分;权重:100%;) 3.施工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2 分,较好 1.3 分~1.6 分;好 1.7 分~2.0 分;分值:2分;;分值:2分;权重:100%;) 4.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2 分,较好 1.3 分~1.6 分;好 1.7 分~2.0 分;分值:2分;;分值:2分;权重:100%;) 5.售后服务方案(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0.6 分,较好 0.7 分~0.8 分;好 0.9分~1.0 分;分值:1分;;分值:1分;权重:100%;) |
报价评审 | 价格打分(分值:85分;权重:100%;) 计算方式:系统计算 基准价计算方法:均等权重平均法 描述:进入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评标总价低于5(不含5)家时,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 当有效评标总价不低于5(含5)家且不超过10(不含10)家时,去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 当有效评标总价不低于10(含10)家时,去除2个最高(次高)价和2个最低(次高)价; 评标价计算方法:简单计税法 描述:评标价(Ai)=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 价格分计算公式:标准计算法 描述:当评标价Ai>评标基准价C时,价格得分S=评标价权重分值*[1-0.5*(Ai-C)/C]; 当评标价Ai≤评标基准价C时,价格得分S=评标价权重分值*[1+0.5*(Ai-C)/2C]; (其中C代表基准价、S代表价格分、Ai代表投标人的评标总价,β值取值为0.5) 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 |
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 (略) 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
2.评审价的确定: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 (略) 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d.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询问核实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
(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
(3)询 (略) 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略) 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5.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 (略) 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四、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家数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等的,以响应文件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年 12 月 16 日 17点前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交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浙江交 (略) (略) 总部浙高运收费站智在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采购补遗书(第 一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交 (略) (略) 总部浙高运收费站智在亭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三章评审办法以如下规则为准: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一、基本原则
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1.组建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
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略) 理。
3.评审程序和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
(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 (略) 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4)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价办法评审,总分为100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评标原则 | 商务评分原则:商务:计算所有评委评分(汇总全部评分后,计算评分均值);技术评分原则:技术:去掉最高最低评分(去掉0个最高0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 |
推荐排名方式 | 以商务、技术、报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工期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 9.供应商是独家参加采购活动。(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时) 10.供应商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情形) 11.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12.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3.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况; 1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 1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4.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4.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4.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14.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4.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4.12.属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4.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5.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 16.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偏离情况 |
详细评审 | 商务打分(分值:5.00分;) 1.企业资质(描述:投标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资质得1分,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得2分;分值:2分;权重:100%;) 2.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描述: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个自 2021 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1 个签约合同价(略)元及 (略) 交安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同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分值:3分;权重:100%;) 技术打分(分值:10.00分;)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2 分,较好 1.3 分~1.6 分;好 1.7 分~2.0 分;分值:2分;;分值:2分;权重:100%;) 2.智在亭设计方案(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8 分,较好 1.9 分~2.4 分;好 2.5 分~3.0 分;分值:3分;;分值:3分;权重:100%;) 3.施工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2 分,较好 1.3 分~1.6 分;好 1.7 分~2.0 分;分值:2分;;分值:2分;权重:100%;) 4.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1.2 分,较好 1.3 分~1.6 分;好 1.7 分~2.0 分;分值:2分;;分值:2分;权重:100%;) 5.售后服务方案(描述:一般可行的得 0.6 分,较好 0.7 分~0.8 分;好 0.9分~1.0 分;分值:1分;;分值:1分;权重:100%;) |
报价评审 | 价格打分(分值:85分;权重:100%;) 计算方式:系统计算 基准价计算方法:均等权重平均法 描述:进入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评标总价低于5(不含5)家时,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 当有效评标总价不低于5(含5)家且不超过10(不含10)家时,去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 当有效评标总价不低于10(含10)家时,去除2个最高(次高)价和2个最低(次高)价; 评标价计算方法:简单计税法 描述:评标价(Ai)=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 价格分计算公式:标准计算法 描述:当评标价Ai>评标基准价C时,价格得分S=评标价权重分值*[1-0.5*(Ai-C)/C]; 当评标价Ai≤评标基准价C时,价格得分S=评标价权重分值*[1+0.5*(Ai-C)/2C]; (其中C代表基准价、S代表价格分、Ai代表投标人的评标总价,β值取值为0.5) 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 |
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 (略) 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
2.评审价的确定: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 (略) 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d.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询问核实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
(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
(3)询 (略) 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略) 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5.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 (略) 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四、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家数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等的,以响应文件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年 12 月 16 日 17点前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交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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